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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京丞相 南宋 · 曾丰
 出处:全宋文卷六二七四、《缘督集》卷一三
古之宰天下者,才忌太高,识忌太明。
大可疑者在吾目中,则小可疑者何伤
彼识太明,则必也迫视之
不正莫逃,则小不正置之度外可矣;
彼才太高,则不穷讯不已也。
故道不足才识有馀,始未免高明所使,终未免高明所累。
舜之十六相,商之伊、傅,周之周、召,有妙天下之才,反以不露为高,雌守其雄之谓也。
有妙天下之识,反以不察为明,黑守其白之谓也。
雌守以雄,在吾度外者,莫知吾之高;
白守以黑,在吾目中者,莫知吾之明。
由焉安焉,老焉死焉,曰彼相于我何力哉?
是为有妙天下之道。
道者,盖所以才识使之高明,又所以高明使不至于过也。
独不见《坤》在《乾》上为《泰》,《泰》之时,三阳用事,莫高明如也。
高明所之,何求不遂
而九二惟中行是尚。
阴,可疑者也,外之而已未尝迫视
小人不正者也,外之而已未尝穷讯。
何哉
迫视穷讯,非中道也。
《坤》之道用中,《泰》之道用《坤》,相之道用《泰》。
九二之道曰包荒,相之道也。
九二之效曰朋亡,相之业也。
汉高平侯魏相,《易》学也。
考其为,虽载物歉于《坤》,而包荒可进于《泰》。
地节三年至四年,平丘侯迁、清河王科以可疑遣,冠阳侯云博陆侯禹、乐平侯山以不正诛。
名实一寤,朝野俱清。
连逮者听其自遁,诖误者容其自新于是不失《泰》九二意矣。
地节元康三王三史、三许先后戚侯或者以为非汉美事犹可诿,曰有申伯故事在也。
许伯之弟舜欲监护太子家,疏广不从
元康二年诏侯舜,广父子于是去矣,而不去也。
贵臣之骄,革副封之弊,既资伯为之先;
发兵之非,又资伯为之后或者以为非相美事相尤可诿者。
仆曰不然
自名观之,外戚也。
自实观之,檀长卿沐猴舞司隶校尉劾之,曰释之,则伯长厚人也。
宣帝十八岁即位元康以前未三十也,无日不在帝侧
地节以后,又策诛逆之勋,何事不可请哉?
十数年间,史无过失可书,则伯谨饬人也。
宣帝无过举,无失德,虽曰天成,要其人助未必伯长谨饬力也。
岂得以名废实,望望然去之?
论其迹,非类矣;
论其心,诛大逆、安至尊细事同谋,后同功
同谋而不泄,同功无争,吾类犹有不能为者,岂得以迹妨心,望望然去之?
广不附,徇迹也;
其去,存名也。
不外,徇心也;
其留,存实也。
去留不同同归于是
孟子曰「或去或不去,归洁其身而已矣」,殆豫为相与设与。
仆持此论久矣未尝敢闻于人,尝试阁下诵焉。
阁下学已夐出于汉,道可复入于《易》。
本源深,故其流不激;
涵蓄厚,故其发不章。
相国四年于兹鼓一元于溥博,转万物混成,盖自《坤》之直方大出也。
《泰》之九二,特《坤》之绪馀耳;
不失九二之意,又特《泰》之绪馀尔,足为阁下诵哉?
阁下向者尝为仆包荒,幸矣;
兹者更能不遐遗仆,则幸之幸也。
二者适然,皆《泰》说也。
他求其说,未有切于《泰》,聊藉口尔。
《泰》足为阁下诵哉?
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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