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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帝 其一 南宋 · 蔡戡
 出处:全宋文卷六二五七、《定斋集》卷一二、《南宋文范》卷五五
天下之势,有以抑之,则可以悠久而常存;
纵而不收,则横溃四溢,必致于一败涂地而不可遏。
故纵之者非所以爱之,适所以祸之;
抑之者非所以苦之,乃所以全之也。
淮南王擅杀大臣,文帝置而不问,王以此骄恣,卒抵于败。
绛侯无辜,逮系廷尉,侵夺顿挫,几死而幸免,卒能保有爵土,传之子孙。
文帝忍于绛侯,而不忍于淮南也?
盖忍而裁之,所以存之,不忍而骄之,所以杀之,其势然也。
故人之爱子,必自其提孩之时,示之以成人之事,一有乖争陵犯之心,则从而痛抑之,不使滋长。
不善爱子者,夸炫其能,覆护其短,不逊犯上,亦曰姑恕之而已。
及其长也,习于性成,顽不可训,则暴戾摧折之;
怙终不悛,则屏之斥之杀之而后已。
父母之爱其子,岂欲杀之哉?
幼之不图,长而无及,势必至此。
史臣谓霍氏之祸,由光不学无术,闇于大理之所致。
噫,此固光自取也,而宣帝亦有以使之。
帝即位年十九矣,民之情伪、吏之得失尽知之矣,方且谦冲退托,举国而听于光,莫敢一摇手,凡尊宠而委任之者,皆所以报光也。
光薨,帝宜揽威福之权,正君臣之分,以张帝室,所以待霍氏者,亦宜优以禄秩,厚以赏赐,稍夺其重任,阴散其邪谋,庶几全终始之恩,而不负于光矣。
帝乃不然,大封诸霍,并据要地,又以兵柄分授诸婿,酖其心,稔其恶,听其自溃,一举而灭之,靡有遗种,略无分毫顾惜之心。
以愚观之,意固有在也。
传曰:「将欲翕之,必固张之;
将欲废之,必固兴之;
将欲夺之,必固予之」。
宣帝待霍氏之术也。
帝在民间,闻霍氏尊盛,心已不喜光也。
居不赏之功,握非据之权,挟震主之威以临之,帝积不平,固非一日,骖乘之际,祸已胚胎。
帝不惮虚心敛容而礼下之者,皆非本心。
盖帝无霍氏久矣,隐忍而不发者,不欲负光也。
又以光专政日久,子婿秉枢机,操权势,倾动中外,亦不敢以轻发。
及闻许后之死,帝有词矣,犹且坚忍,若有所待。
盖光之功德当十世宥,而毒杀许后之罪不过霍显一人,以功准过,未可以赤族。
帝秘而不言,待以旧恩,委以要职,诱之使乱,至于诛灭。
帝之心以为我之报光者尽矣,霍氏之所以诛灭者,盖自取也。
是何异以锦绣蒙陷阱,而使人由之,乃曰非我也,彼自取之也。
且霍氏之威,许广汉言之,萧望之又言之,张敞、徐生又言之,帝略不介意,以是知帝之意固有在也。
噫,帝真少恩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