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孙弘辩 南宋 · 袁说友
出处:全宋文卷六二一○、《东塘集》卷二○
或曰公孙弘愿不用卜式,知人者。余曰不然,作《公孙弘辩》。
卜式上书,愿输家财助边。上使使问式:「欲为官乎」?式曰:「不习仕宦,不愿也」。使者曰:「家有冤欲言乎」?式曰:「臣生与人亡所争,邑人贫者贷之,式何故冤」。使者曰:「苟子何故」?式曰:「天子诛匈奴,愚以为贤者宜死节,有财者宜输之,如此而匈奴可灭也」。上以语丞相公孙弘,弘曰:「此非人情。不轨之臣,不可以为化而乱法,愿陛下勿许」。上不报。呜呼!公孙弘其以妾妇之道事其君也。观弘立朝大概,显然尽在史册,固不必枚举而后见。然独恶其以卜式为不轨之臣,不可以为化而乱法。愚以《春秋》诛意之法绳之,则妾妇之说信矣。方弘之事武帝,其矫伪足以欺世而愚俗,而独不能以诬汲黯。盖天下之理,惟正足以识邪,惟诚足以照伪。彼其见诘于汲黯,略不少恕。凡弘一言之发,一事之举,黯即谯责,皆溯其心之所未形见者,旁诘而曲数之。故弘曾无一日少自纵肆,往往费辞曲说,仅足以为临时解纷之计。其视黯辈,恨不斥去也。而卜式输财之奏,虽未可以为美事,然观其答使者反覆之言,与其牧羊如治民之语,其忠纯质直,守道徇理,不徇情势,是盖汲黯之似者。而弘心固逆知之,彼谓使式一日居于朝廷,则又复一汲黯矣。一黯且不能制,而乃附益之,吾其危哉。弘意出此,故曰「愿陛下勿许」,则其怀疑猜忌之意,所以剌剌于中者为何如?且式后既为郎,凡因时讽谏,以死请行,指盐铁之为难,谓舟车之可罢,此岂弘辈所可企万分一者,而曰「不可以为化而乱法」!呜呼!刚明英武如汉武,且不足以烛奸人之计,信乎!君子难进而易退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