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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春秋讲义(四 十一月二十二日 南宋 · 陆九渊
 出处:全宋文卷六一四七、《象山集》卷二三
大水。
太极判而为阴阳,阴阳播而为五行。
天一生水,地六成之;
地二生火,天七成之;
天三生木,地八成之;
地四生金,天九成之;
天五生土,地十成之。
五奇天数,阳也;
五偶地数,阴也。
阴阳奇偶相与配合,而五行生成备矣。
故太极判而为阴阳,阴阳即太极也。
阴阳播而为五行,五行即阴阳也。
塞宇宙之间,何往而非五行?
水火金木士谷,谓之六府。
土爰稼穑,谷即土也,以其民命所系,别为一府。
总之则五行也。
《洪范》九章,初一曰五行,此其在天之本也;
次二曰敬用五事,次三曰农用八政,次四曰协用五纪,次五曰建用皇极,次六曰乂用三德,次七曰明用稽疑,次八曰念用庶徵,次九曰向用五福,威用六极者,此其在人之用,而所以燮理阴阳者也。
日月五纬,谓之七政,四时行焉,历数兴焉。
人君代天理物,历数在躬,财成辅相,参赞燮理之任,于是乎在。
故尧命羲和,舜在璿玑,皆二典大政。
夫金穰、水毁、木饥、火旱,天之行也。
尧有九年之水,则曰洚水警予,盖以为己责也。
昔之圣人,小心翼翼,临深履冰,参前倚衡,畴昔之所以事天敬天畏天者,盖无所不用其极,而灾变之来,亦未尝不以为己之责。
周道之衰,王迹既熄,诸侯放肆,代天之任,其谁尸之?
《春秋》之书灾异,非明乎《易》之太极,《书》之《洪范》者,孰足以知夫子之心哉?
汉儒专门之学流为术数,推类求验,旁引曲取,徇流忘源,古道榛塞。
后人觉其附会之失,反滋怠忽之过。
董仲舒刘向犹不能免,吁,可叹哉!
是年之水,仲舒以为伐邾之故,而则以为杀子赤之咎,是奚足以知天道而见圣人之心哉?
季孙行父如齐。
冬,公孙归父如齐,齐侯使国佐来聘。
宣公是年身如齐者二,使其臣如齐者三。
闻天王使王季子来聘矣,未闻身如京师与使其臣如京师也。
不待详考其事,而罪已著矣。
左氏载行父仆之事,陈谊甚高。
且曰:「先大夫臧文仲教行父事君之礼,行父奉以周旋,弗敢失坠」。
齐惠公之卒,公既亲奔其丧矣。
王季子之聘鲁未易时,而行父仆仆往聘于齐,知事君之礼而奉以周旋者,果如是乎?
归父之往,则以取绎之故。
齐惠公卒未踰年,而国佐寔来,徇私弃礼,见利而不顾义,安然行之,不畏于天,不愧于人。
人心之泯灭一至于此。
吁,可畏哉!
饥。
作之君师,所以助上帝宠绥四方。
故君者所以为民也。
《书》曰: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
孟子曰:「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岁之饥穰,百姓之命系焉,天下之事孰重于此。
《春秋》书饥盖始于是。
圣人之意,岂特以责鲁之君哉?
楚子伐郑。
当是时,晋伯既不复可望,齐、鲁之间,熟烂如此,楚子之肆行,其谁遏之?
伐郑之书,圣人所伤深矣。
左氏所载士会逐楚师于颍北,不见于经。
纵或有之,亦不足为轻重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