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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人林氏墓志铭1182年 南宋 · 陈傅良
 出处:全宋文卷六○五六、《止斋先生文集》卷四七 创作地点: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
建炎间天子柬拔民誉之士,一日而除台谏官四人赵鼎黎确沈与求,而其一人监察御史惇礼者,福州长溪杨君也。
御史生缜,今以朝奉郎致仕
朝奉兴宗,尝为尚书郎出知处州,徙严州
所为林氏宜人之墓者,朝奉之配、严陵后母也,盖名家三世矣。
严州使人谓余曰:「始吾大父连以郎官御史不起晚日益窭。
兴宗四岁矣,而吾母死。
贤可赖,大父日夜念之不乐也,而求继于母家,是为宜人
宜人虽归,不及大父顾托,然竟成其意,有信不能然者。
兴宗不善为言,犹能言一二以图铭于子也。
宜人嫁橐费且尽,而刘氏姑死,吾父至无以买棺歛。
哀乱,计不知所出
宜人泣谓曰:『不有头上一金钗乎』?
鬻之,而棺具
兴宗之为太学诸生也,使遗之金若干两,曰:『吾所纺绩得此,以资汝』。
兴宗得树立其身以答元母者,宜人之赐也。
吾父从事临安,以其暇问养生恩州李处士,得其方,一切屏事自寿
宜人清薄,亦即将顺,毁饰饭菜,为浮屠氏学,以迄偕老
呜呼
大父不乐念此也,至此而皆如其托言无咎
兴宗不能铭。
若遂不铭,岂唯宜人何以大父土中」?
宜人,余同郡平阳县人、通奉大夫林公祀之季女
严州考试乾道八年进士,而余又辱为门下士
论述乡党之美与诸老先生家事,以著之后世,抑余志也。
宜人二十三岁嫁,又四十五岁卒,卒一岁若干日而葬,实淳熙九年十有一月某日
女婿万章、孙男女四人
铭曰:
余尝过括苍,见其人。
乐道太守之贤,而逮事父母之荣。
龟井之原,今为此铭。
孰无人心
其永勿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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