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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者之法如何 南宋 · 陈傅良
 出处:全宋文卷六○四七、《论学绳尺》卷四、《止斋论祖》卷下
人君不必远有所慕。
远有所慕则近有所遗
似若无害也,而君子不之取者,以近者不足慕,弃而远求可也
远而无异于近,则何必贵耳而贱目哉?
而况天下之理得于所闻不若得于所见之详。
且吾惟无所见,则亦无所慕;
既获见矣,踵之蹑之,惟恐其不彼若也,奚暇他求哉!
此而不求,徒以古人已陈之迹而求闻其所未闻者,吾意其窃是名以夸天下也,其于治夫何益?
王者之法如何
吾意成帝其所不当问,杜钦之答又答其所不当答,君臣胥失之。
尝谓慕者不,慕三代者不三代
居今而效古,惑矣。
三代非不足慕也,吾刑罚不能清,何有画象
政事不能修,何有舞干
吾赋取无度教养无术,何贡助彻、校庠序之异哉?
故凡治效不古,若皆慕古,过也。
不能于今而能于古乎?
是故唐虞者汉其治,辈者唐其俗。
非不井也,而新自新
非不周也,而秦自秦。
孰知其称者,循高祖之法,而商、周其德者,守汉家法度也。
彼冀其相若者,亦以其不今于今,则亦不古古也
天下者其可舍近而慕远哉!
岂可所见而稽所闻哉!
伊尹太甲,周公告成王,吾不知其几言也。
昧爽丕显之说,子惠困穷之说,懋敬厥德之说,克自抑畏之说,一言一汤一话一文
非不望其君,正以人君不必远有所慕也。
汤、文,殷、周之也。
慕汤而汤,慕文而文,亦也。
奚必慕唐虞也哉
呜呼成帝王者之法之诏,杜钦天地之对,有愧于多矣。
汉之天下高祖宽仁结之,文、景恭俭固之,汉武雄材恢拓之,孝宣综核震厉之,子子孙孙律令汉也,爵禄汉也,赋役汉也,科制汉也,兵农汉也,成帝此慕此稽则此治矣,近之不考,而远访也,帝欲耶?
文武耶?
身汉而治不汉,帝惭且恧矣,何文、武问哉!
不刘不王不功不侯,此帝家法也。
五侯茅土诸舅秉轴,何法哉?
辍洗所听,止辇所受,此帝家法也。
之死,辅之罪,汉法不如此也。
未明求衣厉精为治,帝知之矣,帝熟之矣,湛酒溺色,日以夜继,帝谁法欤?
帝而慕帝之家法,虽不纯三代,而汉之三代矣。
尚焉举所见之法而燕越之,而远者之慕,将谁欺欤?
虽然,帝之治固失矣,吾犹冀杜钦之对,有以开帝之汉也。
吾意以帝之所见为帝反覆言也。
不是法而以法天地者为言呜呼何钦之所言不达时务耶?
人君非甚庸亦必知所失矣,岂待言耶?
王陵也,吾知必以非约对。
况帝之时,名号虽刘,而柄实王也。
帝而问以汉法,则权不王而汉不新;
帝不之问,帝惑于远有所慕也。
不是对,非愚也。
,凤党也。
言则帝悟而凤斥矣。
一言而帝以感悟,此钦之所见肯是言耶?
高宗率先王之训,说告以先王时宪;
宗庶几二祖之问,李绛对以合法祖宗
非愚于此也,言则帝悟而凤斥矣,肯是言耶?
汉之不振,吾始成之尤,而终钦之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