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圣论 其七 周公 南宋 · 陈傅良
出处:全宋文卷六○四一
武王之封武庚也,存商之仁也。固存商之仁也,亦安周之心也。以人之臣,虐其君而取其天下,虽盛德,民之不疑者盖寡。而重弃其孤,剪焉其族而覆之祀,民心之疑不解矣。民疑而不解,天下不可居也,故夫封武庚,亦安周也。吾行仁而不失其自安之道,武王之计得矣,而周公从而杀之。周公之杀武庚,非武王之意也,圣人之为,不如是其甚也。兄杀其弟,父杀其子,人则曰:吾固疑其弗利于商也,其号曰存之,而固将徐绝之也。武王之继商,不情也,周公一诛而被武王不情之名,则周公之心岂安?呜呼!周公之诛管叔,其何以谢天下欤?且管叔非叛周也,叛周公也,武庚则叛周也,非叛周公也。管叔之罪私,而武庚之祸大。盖武庚蓄未逞之谋而发于管、蔡之隙,管叔不胜其忿,以成武庚犄角之势,则周公之致辟于武庚而宽管叔之诛也似可,何至于戕其兄?呜呼!周公之诛管叔,其以谢天下也。武庚,叛也,管叔,亦叛也,周公而施于武庚,而置管叔,是情屈于亲而法独行于雠也。叛均而罚异,则天下偏周公之刑矣。偏周公之刑,则不情武王者,管叔不忍杀也,是故周公宁忍于管叔。夫周公而犹忍于管叔,则非甚于武庚矣。天下无甚周公之辞,而后无疑武王之心,故周公能以其身犯戕兄之不祥,亦不累其君父,以弗利商之谤。悲夫,其仁于君父也夫!昔者帝舜诛四凶人,而封其欲杀己之弟,而天下咸服。石碏杀州吁,而及其子厚,君子曰义。盖象不济四凶之恶,则舜可以私;厚与州吁之谋,则石碏不得不公也。由此观之,管叔无连商之罪,则周公亦可以无诛。吁!管叔之无连商而可以无诛,周公欲也。虽然,吾亦悲周公之未有以处武庚者(《十先生奥论注》后集卷五。又见同书前集卷五,《新刊诸儒奥论策学统宗》前集卷一、二、三。)。
又:原脱,据「又见」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