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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军劝农1188年 南宋 · 陈傅良
 出处:全宋文卷六○三三、《止斋先生文集》卷四四 创作地点: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
照对守令劝农国有常典循习之久,但为空文
当职里巷通晓之言,劝谕汝等,开具下项:
一、闽浙之土,最是瘠薄,必有锄耙数番,加以粪溉,方为良田
此间不待施粪,锄耙亦希,所种禾麦自然秀茂,则知其土膏胜如闽浙。
然闽浙上田收米三石次等二石此间所收却无此数,当是人力不到,子课遂减。
奉劝自今更加勤勉,勿为惰农坐视丰歉
一、门邻里切须和睦,莫与争讼
界至田塍,各据永业
火下牛畜迭相借助
少有言气,且务休和
才到讼庭,便妨日子
况复般裹,倍有劳费。
假如有田十亩岁收不过十石供输之外赡养良难,岂宜因讼耗财自取狼狈
一、了租税,务在及时
今来受纳仓场,并是当日给钞销簿。
如有农家或将银米凭托揽子铺户等人须是便取去赤钞为凭,不可信受手会、白关之类。
所虑揽铺兜收过己,致作挂欠正当农务,忽被追呼
一、陂水利,宜从古来上流下接公共分使。
若甲家占吝,害及乙丙群聚争夺甚者到官期集邻保追逮證佐,动经旬月,方得事明。
本欲独得便宜,却被两相妨废。
一、生种粮,贫者不免
先须量力,莫据眼前借贷太多,债还不易
及至空穷,却谋昏赖
所是富家,亦合量收息除豁积欠难以递年登带,恣为贪婪。
若贫者昏赖不还,富者贪婪已甚日致兴讼,罪有所归,即非主客相资邻里相保之道。
一、此间典买产业,或瞒昧卑幼,或不尽亲邻,或因抱种交业不时,或因白契投印违限之类,缘此无赖等辈执占争论
先自莳种,径行收采比至到官,惟凭契约
往往得产之家虽用见钱,反以违法失理遭罪
自今遇有交易子细审度,凡涉前项数端之类,幸勿向前,以贻后患
一、此间多有无籍之人告人绝产及至到官或有恩养子孙承代,或有吐退近亲遗嘱
初官未知来由须至行遣甚者抄估
比至给还,动经年岁。
以此失业,深属可怜
除已行下诸县自今有的是绝户,即仰都保连名结罪,保明具申,方与受理
自馀勿干涉人妄有告诉重行科断
一、诸县夫递除是般辇纲运钱米,虽当忙月,亦或不免
其馀杂役,宜且暂停
官司差使重叠,或无轮次苦乐不均,及承行等人取乞搔扰乃至应干赋役有妨农蚕,使汝失所,并仰陈诉
右,仰汝等递相劝谕,务在遵从
庶克有年,毋令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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