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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散郎李公墓志铭 南宋 · 楼钥
 出处:全宋文卷五九九五、《攻愧集》卷一○一
公讳宗质,字文叔世家于濮。
世祖文公相真宗仁宗隐然社稷臣
太子少师柬之谥懿靖,又以名德世其家。
洛中号西京房
中散大夫,赠金紫光禄大夫孝孙,则公之曾祖也。
金紫朝奉大夫伟。
伟生晟,承议郎、知怀安军,赠奉直大夫
配曰刘氏,赠恭人
八岁而孤,未几所生母展氏去。
嫡母四子,又散于靖康之乱。
从兄提举宗臣携公入蜀,闻叔父直阁旼亦在蜀中间关寻访,至则已下世
叔母刘氏在,又公之从母也。
柔顺贤明,抚之如己子,竟以直阁延赏命公,绍兴八年将仕郎
有姊,归司马文正公诸孙,与之俱诣行在所
江州水南,始遇展氏于廛中,物色良是。
司马氏姊见之而信,抱持相哭。
以为孝感,别十馀年而得。
色养者二十年,赠安人
赴调,授右迪功郎、监明州大嵩盐场九年到官
李氏代有显人子孙目濡耳染,为世吏师。
公年尚少筮仕筦库临事不苟
秩满之日,例裒花带钱五十万,公悉谢遣之。
因家于僧坊,晚卜居名塘,遂为明之鄞人矣。
十七年,为洪州新建县
二十年,关升右从政郎,就差处州遂昌县
饥,寇作于傍郡,或告豪民将率数百人侵昏犯邑者。
公亟捕首恶,毙之杖下而后于州群党帖息
湖州长兴丞,遇主上登极恩,循右文林郎
隆兴元年,改右宣教郎,知绍兴府萧山县
未赴,给事吴公芾为帅,以会稽剧邑,非健吏不可为,奏改命公。
既至剸裁有方,政誉甚休
赋租素重,公思有以宽之。
先是,以奉永祐𣪁宫三乡支移折变公请依永祖宗陵寝仪制,举邑皆免,仍豁除折帛,止输本色
吴公具以闻,亦浃日而得上旨
父老欢呼拜诏,至今纪之。
丁展氏忧,服除权通明州,引寓居之嫌,改隆兴府
江西大旱安抚龚公茂良垂意荒政,多以事属公,赈济尽力全活者众。
倅厅有赢资颇丰,致之公帑,帅以助公之归。
不得已以其半分吏卒,义不受一钱,龚公益嘉叹之。
提辖行在杂买务杂卖场,改通判镇江府
外台清廉公勤列荐于朝,差知台州
陛辞,上曰:「久闻卿才,宜以节用爱民为务」。
公祗上命,深自奋励,听讼必先告讦,惩奸恶
郡有静镇堂退公不入私室危坐堂上,吏抱案牍至前,随即决遣,庭无留事。
暇则默而观书
治家尤严,外人无识子弟面者。
内外斩斩,人不能欺。
理财精察量入为出,无一毫妄费,帑庾为之充衍
增田于学以养士者几百亩上下赡足
凡事整办簿书器物位置粲然,惟公之精力足以行之。
岁时按阅及调戍兵,遣海舟,咸设方略群立庭下,厉威以临之。
号令简明,凛有风采举众耸听无敢哗者。
伍符尺籍一阅而识其人。
间有廋隐随即擿发,人以为神。
以故威名远闻,寇不得发,发亦辄得。
治狱虽以宽纵为戒,而重囚苟有挂误之迹,必求有以生之。
县吏重足承命,而未尝轻用鞭挞
每曰:「此曹但欲其不犯吾令,然亦民也,可鱼肉之耶」?
妇人前母之子不孝者,亲子实使之。
公深得其情,责以子不顺母,弟不恭兄,一等绳治
不忍视,求为母子如初
谆复训谕,使之改事而退,闻者服其平允
年馀,擢提举两浙东路常平茶盐公事
始至,库藏枵然,八阅月而罢,所蓄已四万缗。
盖公之俭勤过人食不兼味自奉至薄,以其行于家者移于官,真有古人竹头木屑之智,所至不加赋而用以饶。
侵寻暮境倦游而归,不复有当世意。
寻差主管建宁府武夷山冲佑观,官五转朝散郎
淳熙十一年,公于是年七十有三矣,素少病,俄致其事。
劝止之,不可
拜命才数月,遽感疾六月十五日卒于正寝,若前知然。
夏氏朝奉大夫徽州承之女,能相其夫,亡十九年矣,赠安人
十二年十二月辛酉合葬天童山南奥之原。
四人长文铸,通直郎通判临安府,先公一年卒;
文镇
次文锜,卒于隆兴
次文鉴,将受公遗泽
文镇逊之,亦以成公之志也。
二人:长适姜处俊再适祖禹,次适登仕郎王祐之。
孙男五人:泽、泾、津、潜、源
孙女三人,尚幼。
公系出名门,而遭时多故,且以孤孽不得于亲。
挺身自立艰难险阻有人所不能堪者。
先世旧物不遗一簪致位部使者,退而燕閒,生理颇裕,皆公刻以至此。
时出其馀以济人,遇岁寒,散廪以食贫者。
安分知足,未病而挂衣冠可谓贤矣。
然惜其不究于用也。
先君工部久与周旋,钥赘倅丹丘,以父执事公。
公相与殆忘辈行治郡之绩皆所亲见。
侍坐从容,犹得窥中原故家典刑
年来忧居,公时时劳苦庖馔珍鲜,必畀以奉甘旨
方为林下游从之约,而公亡矣。
抗直祖风,不轻以词色假人
不知者或以为忤,独于钥拳拳如许使人不能忘。
二子求铭公之墓,义不得辞
铭曰:
矫矫李公,文定之孙。
奋身孤藐,思大其门。
事无剧易,遇之辄办。
低徊宦涂,惜用之晚。
丹丘之政,尚有可纪。
使其用大,所立必伟。
未疾引年,得终其天。
公乎不亡,视此铭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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