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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谟阁待制通议大夫陈公神道碑 南宋 · 楼钥
 出处:全宋文卷五九八九、《攻愧集》卷九五、《古今事文类聚》遗集卷七、民国《瑞安县志》卷一一
嘉泰三年集英殿修撰陈公告老于朝。
天子叹曰:「此吾旧学,且书命之臣也」。
宝谟阁待制
遗奏闻,赠四官,录其后,所以饰其终者如故典。
门弟子哭之失声,里人聚而相吊,四方士夫闻之,无不衋伤者。
盖非他人云亡之比也。
公讳傅良字君举
其先自闽徙温州瑞安县帆游乡湗村里,至公八世矣。
曾祖靖,祖邦,父彬,皆不仕。
父以公贵,累赠朝请大夫,妣徐氏赠令人。
朝请邃于《易》,教授乡里,以笃行称。
公天分高胜,其于学问心悟神解,而苦志自勉,精力亦绝人。
隆师亲友,有不可解于心者。
兴化刘复之朔南省第一人来为司户参军,摄教官,得公程文,以为绝出。
公之年甚少也,而名已高,开门受徒于仙岩僧舍,士子莫不归敬。
薛寺正士龙见公问所安,公曰:「毋不敬」。
士龙曰:「比参倚如何」?
公释然增进,归心薛氏。
后又相从于滆上,读书一日千里。
其为薛氏祭文云:「我昔自喜,壁立倚天。
见兄梅潭,忽若坠渊」。
梅潭即仙岩也。
伊洛之学,东南之士自龟山杨公时建安游公酢之外,惟永嘉许公景衡周公行己数公,亲见伊川先生,得其传以归。
中兴以来,言理性之学者宗永嘉,惟薛氏后出,加以考订千载,自井田、王制、司马法、八阵图之属,该通委曲,真可施之实用。
凡今名士得其说者,小之则擅场屋之名,大可以行于临民治军之际。
公游从最久,造诣最深,以之研精经史,贯穿百氏,以斯文为己任,综理当世之务,考覈旧闻,于治道可以兴滞补敝,复古至道,条画本末,粲如也。
本朝名公钜卿,不可缕数,自韦布而名动宇内者,不过数人。
公自为举子业,其所论著如《六经论》等文,所在流播,几于家有其书。
蜀中文学最盛,读之者无不动色,文体为公一变。
至传入夷貊,视前贤为尤盛。
乾道六年始入太学,士无贤不肖敛衽下风。
八年,公之高弟蔡公幼学为省元,公次之,徐公谊又次之。
薛公叔似、鲍君潚、刘君、胡君等,皆乡郡人,非公之友,则其徒也,尤为一时盛事。
既登甲科,朝野想望风采,授泰州教授以归。
参政龚公茂良江西,以书币招之,愿与定交。
公曰:「此古人羔雁之礼,不行于世有年矣」。
善辞之,未赴。
太学录阙,求之者众。
龚公实行宰相事,奏孝宗曰:「待次不改阙,初官不堂除,陛下良法也。
太学录一阙,而睥睨者众,臣欲择取名儒,为士林所推者,越拘挛而用之,则人自服矣」。
上问为谁,以公对,上曰:「是朕所素知者」。
除命一下,果无异辞。
就职几月,车驾幸学,改承奉郎
龚公既罢政,亦寖有相嫉者,添差通判福州
帅相梁公克家得公,喜甚,以政委之。
公悉心裨赞,不事形迹,卒以专擅论罢,淳熙七年也。
主管台州崇道观,起知桂阳军
閒居八年,始赴郡。
提举荆湖南路常平茶盐事,就迁转运判官,改两浙西路提点刑狱
公在桂阳,蠲除宿负,罢弛斜科,仓司则补籴诸郡米至十万斛,漕司亦蠲钱数万缗。
力讲荒政,所及者广。
进登极银三千两,属方救荒,力不能办,申请减额,损三之二,实惠遂及一方。
以服勤使事,尝感寒疾,至是以奏事再入脩门,须鬓如雪。
丞相留公正一见,叹曰:「几年陈君举,尚可使外补耶」?
奏留为吏部员外郎
初对,上曰:「卿去国几何时?
朕欲见卿久矣。
知卿学问深醇,有所著书进来」。
上临朝渊默,罕有圣语。
公敬谢而退,以《周礼说》进。
秘书少监,训词曰:「朕日御便朝,延见郎吏
有郎白首,色夷而气温,傧者赞其名,则汝傅良也」。
朝列传诵,实黄公裳之词也。
实录院检讨官
皇子嘉王府妙选官寮,以公兼赞读
未几,除起居舍人兼权中书舍人
期年,始迁起居郎
绍熙末年,龙楼问寝不以时。
自大臣而下更进谠言,从班多连名腾奏,或同班叩请。
公自以受不世之遇,必欲身任其责,请对直前,几无虚月,剀切痛愤,指陈利害,无所不用其至。
盖尝赞嘉邸为中宫言之。
又尝奏疏谓:「臣等在王邸,于古今父子君臣之际,人之大伦,天地之正义,以开导贤王,而会庆阙上觞之礼,长至亏称贺之仪,区区口耳之感,必不能胜躬行之化,纸上之习必不如家传之法。
今既上失三宫之欢,则臣等讲读皆为空言矣」。
其馀骨鲠之言,有敌己以下所不能堪者。
上终不加谴,而言亦不用。
一日奏云:「陛下屡许臣以出,又令传旨于庙堂,而复不然。
臣贪恋厚恩,未忍决去。
容臣遂思补过,更图入奏。
若不垂听,则有致为臣而去耳」。
又从而草奏,曲尽事节,犯颜极论,度上意不回,遂上挂冠之奏。
上虽不受,玉音赐可。
公即申省乞致仕,宰辅留之不可。
既行,授秘阁修撰嘉王赞读
皇上御极,以中书舍人召还。
侍讲、兼直学士院实录院同修撰,谓可行素蕴矣,而言者指其学术不正,罢为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
庆元二年,复劾其在太上朝奏对狂率,降三官,罢祠。
嘉泰二年,叙复元官,再畀祠禄,遂除泉州
以病力辞,除集英殿修撰
病革谢事,遂有次对之命。
十一月十有二日,终于里第,享年六十有七,积官至朝议大夫,爵永嘉县开国男食邑三百户
娶张氏,名幼昭字景惠主管礼兵部架阁文字孝恺之女。
以妇德著闻,先公九年卒。
子男二人:师辙,迪功郎安丰军寿春县主簿
师朴承务郎
女七人:长适迪功郎、监镇江府凌口酒库潘子顺,次适从政郎、新福州连江县丞薛师雍,次适迪功郎处州州学教授林子燕,次适迪功郎、新福州连江县尉徐冲,次适进士张绍,次适进士张畴
一尚幼。
令人葬于前山,开禧元年三月庚申,二子奉公之丧合焉。
呜呼!
以公之抱负伟杰,学博而精,观书别有高识,作文自出机杼,类非今人所可企及,求之古人,亦未易多得也。
受知三朝,掌内外制,经帷史馆,不为不遇,而名高多忌,卒不得究其经世之学,为可痛也。
公行谊著于乡曲,述作擅于当世,不待屡书。
敢摭其论奏之大者列之,然后知其非谀墓之词也。
公之赴郡,免奏事而去。
归觐光宗,以旧欲奏之孝宗者陈之。
盖公忧国之心,泽民之具,其说不易。
谓:「艺祖创业垂统,无非可传之法,而深仁厚泽裕我后人,则专以爱惜民力为本。
考之故牍,自建隆至景德四十五年间,南征北伐,未尝无事,而金银钱帛、粮草杂物七千一百四十八万计,在州县不会,古所谓富藏天下者也。
诸道上供,随所输送,初无定额。
留州钱物,虽尽曰系省,而不尽取。
大中祥符元年三司始奏立上供税额。
熙宁用事者始取艺祖之约束,一切纷更之。
新法既行,增上供之额一倍,至崇宁遂增数倍。
此特上供耳,其他杂物,熙宁则有令项封桩,元丰则有无额上供,宣和之经制绍兴总制、月桩,皆至今为额,而折帛和买之类不预焉。
茶引尽归都茶场,盐钞尽归榷货务
秋苗以十之八九为纲运,是皆不在州县。
于是取之斛面,取之折变,取之科敷,抑配赃罚,而民之困极矣。
方今之患何但夷狄?
盖天命之永不永,在民力之宽不宽。
岂不甚可畏哉」!
上曰:「莫急于此,但以处置为难」。
公奏第三劄子,乃是处置之说。
既奏,褒美再三。
其大略曰:「嗣位之初,诏为宽民,置局讲究,而民穷如故。
盖以裁抑细微,或蠲空张之数,未有以称明诏,慰民望也。
国家财力竭于养兵,又莫甚于江上之军。
故每欲省赋,朝廷以为可则版曹不可,版曹可则总领不可,总领可则都统司不可。
以谓之御前军马,虽朝廷不得知,谓之大军钱粮,虽版曹不得预,中外势分,职掌不同,事权不一,施行不专,虽欲宽民,得乎?
使都统司之兵与向者在制置司时无异,总领所与向者在转运司时无异,事出一体,而后可议宽民力矣」。
转对,又论:「艺祖治大而不治细,以上书人文字令知制诰看详,升降以闻,次对章奏下尚书省参详。
人主所自择,不过台省长官,岂不甚易行哉」!
又尝论役法,谓:「免役钱者本以恤民,使出钱雇役而逸其力也。
自罢募户长壮丁而取其钱,今隶总制之类,于是役者白著而法不得不坏。
保正长催科,是以保甲法乱役法而行之也。
熙宁自有役法,五等簿是也。
自有保甲法,鱼鳞簿是也。
五等则通县计之,鱼鳞以比屋计之。
保甲但以稽察盗贼,与免役初不相关。
熙宁七年始以保丁充甲头催税,而耆户长、壮丁之属以次罢募,利其雇钱而封桩之法起矣。
元丰遂著为令,以甲头同大保长催科。
元祐匆匆复旧,随即纷更。
至绍圣二年,催科悉用大保长,役法转而为保甲。
嘉祐以前,固无此法,至此又非王安石之旧,特章惇为之。
今士夫耻言安石之为人,指章惇为罪魁,而方世守其变乱之馀,以为成宪,万古设法,一安石能改之,章惇能力行之,此斯民最大之害,乃若出于三代之旧而莫敢议。
有议之者,则付之有司,不过检坐见行条法,申严行下。
此臣尤所未喻也。
诚能不以保甲法乱役法,虽未足以尽宽民力,亦可谓至恩矣」。
进故事,以真宗两浙福建荆湖身丁钱并特除放,其论尤详。
以为减折帛不如身丁切于穷民,此皆公平时考古验今,可举而行,非若泛然美观之言,卒不得见于用。
若其封还词头,遇事辄发,未易悉数。
如请还黄裳给事中,则引唐吕元膺绍兴程瑀以为比。
张子仁之建节,则请先处分留正之去,留吴挺之除代。
而其甚难者,莫如陈源与率逢原二者。
之贯盈,幸不及诛,忽除内侍省押班,琐闼摄事者缴章五上,人皆传诵。
大臣力请,触雷霆之怒,几不自全。
一为书行,公议沸腾,党与凶焰不可向迩,而公独当之。
逢原粗暴,恃有奥援,所至凶横。
其在池阳,几至军变,为总领郑湜所发,按其偏裨
上命枢臣镌戒,方待罪间,自副统制都统,公又论之。
供职自如,而词命不行,终不得俸。
逢原先被宣劄,已自书衔,而公于二者执奏再三,终不奉诏,以至乞身而去。
公去未几而内禅,子仁讫不得节钺亦罢去,逢原以病废。
惟此三事,无敢婴其锋者。
公神色不动,来则缴奏,旁观者为之寒心,而外间罕知之者。
钥与公同生于丁巳,少我九日。
自分教东嘉,为布衣交,义兼师友。
后虽一同朝迹,而情义日笃。
一旦同在西掖,同摄北门,相与如弟昆然,至于同寅协恭,尤非他人之比。
艺祖东向宗庙大典集议至再,始百年之礼。
而台谏有异论,钥极论之。
丞相赵公宣旨,钥又执不可。
公从旁力赞其决,而事遂定。
谢知閤渊以太母之弟有旨,请给等依禄格全支。
公已书行,而钥駮之。
再命特与书行,公上奏,先具钥之駮章,且曰:「楼钥委是允当,始知臣失于点检,不及论奏。
若更书行,臣有三罪:一则迎合圣意,不敢执奏。
二则冲改旨挥,使有司无所凭守。
三则耻过遂非,无见善则迁之义。
欲望追寝御笔,仍正臣卤莽之罪」。
其事遂已。
呜呼,孰有负重名于时,致身至此,而服义引慝,同济公议如公者乎!
汲引人才,如恐不及。
湖南应诏宋文仲吴猎、蒋砺、杨炤,在朝则荐朱熹叶适吴仁杰王明清修史,苟知其贤,不复以私嫌为忌。
其他成就延誉,使就声名者,不知其几也。
博极群书,而于《春秋左氏》尤究极圣人制作之本意,左氏翼经之深旨,著《春秋后传》、《左氏章旨》二书。
盖经止获麟,孔子卒,传止韩魏反而丧之之后,殆未有此书也。
愿见不可得,则曰:「此吾身后之书」。
近既得之,诵读不已,不揣而为之序。
其门人遂以铭为请。
欲述公行事,或恐有触忌之嫌。
自以投閒十有三年,已挂衣冠,视荫几何?
知公为最详,若畏避而没其实,岂不负吾亡友!
会稡未集而病,深恐溘先朝露,不究此志。
小愈,遂扶惫而毕之。
公风度高远,动辄过人。
诗律之精深,字画之遒媚,登览高致,吟讽低昂,亲之则使人意消,王谢韵度,尚可想也。
方主上在宫邸时,寮寀以诗为寿,惟翊善黄公与公之诗皆有讽谏。
上为置酒,各亲书所上诗谢之。
公后尝奏知,以御札登诸石而跋其下。
以其稿示,未及刻而公归。
访求此藁不可复得,犹记其略云:「季札观乐歌颂,而曰哀而不愁;
太史公读《虞书》,至于君臣相敕,维是几安,未尝不流涕也。
成王作颂,推己惩艾,可不谓战战恐惧,善守善终哉!
颂者不专于美盛德之形容,皆敕戒之义。
秦斯以来,此义殆绝」。
读之,为之感咽。
呜呼,此又先儒之所未发也!
铭曰:
温居瀛壖,儒学之渊。
间气所钟,挺生斯贤。
舒向金玉,游夏渊源。
群书博极,本末贯穿。
退然布衣,名震八埏。
晚登周行,帝席为前。
典刑具存,训词是专。
王邸螭陛,史馆经筵
独当雷霆,刀欲回天。
经世泽民,赍志终焉
天之生才,夫岂偶然?
储神毓秀,其必有年。
宦匪不达,受才则全。
道之不行,赖有遗编。
后有百载,复见儒先。
哀哉止斋,见此铭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