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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汝谐第二 南宋 · 楼钥
 出处:全宋文卷五九三三、《攻愧集》卷二八
臣今月初三日准录黄郑汝谐日下赴部供职,初四日尝具奏缴,至今未蒙处分
初七日再准录黄郑汝谐辞免,乞祠禄一郡奉御笔依已降指挥供职
么么摄承西掖,以论駮为职。
言语拙讷不足以天听
汝谐之奏,既勤陛下亲洒宸翰,必是已蒙省览
其言曰:「自叨除命之后,凡三遭省官论奏」。
意不过正国家之事体,而存给舍纪纲,是其言可听者一也。
又曰:「论事者罢,被论者留,不惟事体不顺,而纪纲几于尽废」。
是其言可听者二也。
又曰:「自始被命至今已四十日矣,有合区处施行之事不为不多,乃以一小除目阅日已久,何必留臣,以启多事之原」?
是其言可听者三也。
其说皆与臣言暗合以此知人情本相远,此天下公言也。
黄裳一经缴奏陛下察其难以并在从列故处王府旧职
汝谐之命,谢深甫缴之,臣又论之矣,汝谐必知,难以并立深甫与臣又当如黄裳引去
自此一有论奏,则先危其身。
向来犹得与之俱去,去非臣子之所惮,与之俱去,事已可骇
今则论事者罢,被论者留,台谏给舍不复可为,虽具其官,而职尽废,其何以为国乎?
陛下若徇其请,付以外郡,以靖朝列,在陛下一举手之顷耳。
朝廷可以纪纲,振风采汝谐可以去就,知廉耻上下两得之矣。
近来事绪日出论駮日至烦渎圣听,皆非得已
陛下本务安静,而滋益多事
臣愚不避万死伏望圣慈采之公论,付之无心刻印销印,惟是之从,使朝廷肃然是非别白,实为幸甚
不然,恐纷纷未已,徒骇观听无益也。
所有郑汝谐供职指挥,此特其一尔
欲望先赐宸断俯从所乞。
他日如欲用之,亦未为晚。
上项录黄,臣未敢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