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人官箴 南宋 · 吕祖谦
出处:全宋文卷五八九二、《东莱吕太史别集》卷六
当官之法,唯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知此三者,则知所以持身矣。然世之仕者,临财当事,不能自克,常自以为不必败。持不必败之意,则无不为矣,然事常至于败而不能自已。故设心处事,戒之在初,不可不察。借使役用权智,百端补治,幸而得免,所损已多,不若初不为之为愈也。司马子微《坐忘论》云:「与其巧持于末,孰若拙戒于初」?此天下之要言,当官处事之大法,用力寡而见功多,无如此言者。人能思之,岂复有悔吝耶?
事君如事亲,事官长如事兄,与同僚如家人,待群吏如奴仆,爱百姓如妻子,处官事如家事,然后为能尽吾之心。如有毫末不至,皆吾心有所不尽也。故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事兄弟,故顺可移于长;居家治,故事可移于官。岂有二理哉?
当官处事,常思有以及人。如科率之行既不能免,便就其间求所以使民省力,不使重为民患,其益多矣。予尝为泰州狱掾,颜岐夷仲以书劝予治狱次第,每一事写一幅相戒。如夏月取罪人,早间在西廊,晚间在东廊,以避日色之类。又如狱中遣人勾追之类,必使之毕此事,不可更别遣人,恐其受赂已足,不肯毕事也。又如监司、郡守严刻过当者,须平心定气与之委曲详尽,使之相从而后已。如未肯从,再当如此详之,其不听者少矣。
当官之法,直道为先。其有未可一向直前,或直前反败大事者,须用冯宣徽所称惠穆称停之说。此非特小官然也,为天下国家,当知之。
黄兑刚中尝为予言,顷为县尉,每遇验尸,虽盛暑亦必先饮少酒,捉鼻亲视。人命至重,不可避少臭秽,使人横死,无所申诉也。
范侍郎育作库务官,随行箱笼只置厅事上,以防疑谤。凡若此类,皆守官所宜详知也。
当官者,难事勿辞,而深避嫌疑;以至诚遇人,而深避文法。如此则可免。
前辈尝言,小人之性,专务苟且,明日有事,今日得休且休。当官者不可徇其私意,忽而不治。谚有之曰「劳心不如劳力」,此实要言也。
当官既自廉洁,又须关防小人,如文字历引之类,皆须明白,以防中伤,不可不至谨,不可不详知也。
徐丞相择之尝言,前辈尽心职事,仁庙朝有为京西转运使者,一日问监窑官日所烧柴凡几,灶曰:「十八九灶」。曰:「吾所见者十一灶,何也」?窑官愕然。盖转运使者晨起望窑中所出烟凡几道知之,其尽心如此。
前辈尝言:「吏人不怕严,只怕读」。盖当官者详读公案,则情伪自见。不待严明也。
当官者,凡异色人皆不宜与之相接。巫祝尼媪之类,尤宜疏绝。要以清心省事为本。
后生少年,乍到官守,多为猾吏所饵,不自省察,所得毫末,而一任之间,不复敢举动。大抵作官嗜利,所得甚少,而吏人所盗不赀矣。以此被重谴,良可惜也。
当官者,先以暴怒为戒。事有不可,当详处之,必无不中。若先暴怒,只能自害,岂能害人?前辈尝言,凡事只怕待,待者详处之谓也。盖详处之则思虑自出,人不能中伤也。尝见前辈作州县或狱官,每一公事难决者,必沈思静虑累日,忽然若有得者,则是非判矣。是道也,唯不苟者能之。
处事者,不以聪明为先,而以尽心为急;不以集事为急,而以方便为上。
同僚之契,交承之分,有兄弟之义。至其子孙,亦世讲之。前辈专以此为务,今人知之者盖少矣。又如旧举将,及旧尝为旧任按察官者,后己官虽在上,前辈皆辞避坐下坐。风俗如此,安得不厚乎?
叔曾祖尚书当官至为廉洁,尝市缣帛欲制造衣服,召当行者取缣帛,使缝匠就坐裁取之,并还所直钱与所剩帛,就坐中还之。荥阳公为单州,凡每月所用杂物悉书之库门,买民间未尝过此数,民皆悦服。
当官取庸钱、般家钱之类,多为之程。而过受其直,所得至微,而所丧多矣,亦殊不知此数亦吾分外物也。
畏避文法,固是常情,然世人自私者,率以文法难事委之于人,殊不知人之自私亦犹己之自私也。以此处事,其能有济乎?
唐充之广仁,贤者也,深为陈、邹二公所知。大观、政和间,守官苏州,朱氏方盛,充之数讥刺之。朱氏深以为怨,傅致之罪。刘器之以为充之为善,欲人之见知,故不免自异,以致祸患,非明哲保身之谓。
当官大要,直不犯祸,和不害义,在人消详斟酌之尔。然求合于道理,本非私心专为己也。
当官处事,但务著实,如涂擦文书、追改日月、重易押字,万一败露,得罪反重,亦非所以养诚心、事君不欺之道也。百种奸伪,不如一实;反覆变诈,不如慎始;防人疑众,不如自慎;智数周密,不如省事。不易之道。
事有当死不死,其诟有甚于死者,后亦未必免死;当去不去,其祸有甚于去者,后亦未必得安。世人至此,多惑乱失常,皆不知义命轻重之分也。此理非平居熟讲,临事必不能自立,不可不预思。古之欲委质事人,其父兄日夜先以此教之矣。中材以下,岂临事一朝一夕所能至哉!教之有素,其心安焉,所谓有所养也。
忍之一事,众妙之门,当官处事,尤是先务。若能清、慎、勤之外,更行一忍,何事不办?《书》曰:「必有忍,其乃有济」。此处事之本也。谚有之曰:「忍事敌灾星」。少陵诗云:「忍过事堪喜」。此皆切于事理,为世大法,非空言也。王沂公尝说:「吃得三斗酽醋,方做得宰相」。盖言忍受得事也。
刘器之建中、崇宁初知潞州,部使者观望治郡中事,无巨细皆详考,然竟不得毫发过。虽过往驿券,亦无违法予者,部使者亦叹伏之。后居南京,有府尹取兵官白直历点磨,他寓居无有不借禁军者,独器之未尝借一人,其廉谨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