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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极解1164年 南宋 · 薛季宣
 出处:全宋文卷五七九三、《浪语集》卷二七 创作地点:浙江省温州市
《洪范》九畴,次五曰「建用皇极」,次皇极于中,数九畴用中于建也。
尧舜之禅传,是中也;
孔颜之学明,是中也。
自章句之说起,《洪范》为灾异之书,儒者间以意明之,其已駮矣。
无證而民不信,故君子难言之。
虽然,极之敷言,帝之彝训也;
帝训不明于天下,走病焉,敷求厥中,颛以经学为解。
大中所谓命,中立而百顺备矣。
各正性命,民之中,中以生也。
率性之谓道,中非自外至也。
于时保之,莫非尔极也。
《洪范》曰:「皇建其有极,敛时五福,用敷锡厥庶民。
惟时厥庶民于女极,锡女保极」。
人之过也,各于其党;
人能弘道,非道之弘人也,是故立之斯立
道之斯行,绥之斯来,动之斯和,无入而不自得者,惟不害者能之。
天理之灭,人欲害之也。
反身而诚,至诚则无他事矣。
百为事守,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而后可以弗畔。
执中之道无它,卷卷服膺而已矣。
《洪范》曰:「凡厥庶民,亡有淫朋。
人亡有比德,惟皇作极。
凡厥庶民,有猷有为有守,女则念之」。
子言之:「可与共学,未可与适道;
可与适道,未可与立;
可与立,未可与权;
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
孟轲有言:「所谓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
「执中无权,犹执一也」,是故识轻重之为贵,识轻重则知权矣。
君子之时中,时中为权,君子所过者化,所存者神,上下与天地同流。
夫大受者不可以小知也。
《洪范》曰:「不协于极,不罹于咎,皇则受之」。
语中德之盛也。
性无有不善,心无有不正,存心养性,所以事天也。
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
复之见天地之心不远。
复无祗悔,一日克己复礼,而天下归仁焉。
一言善,而千里之外从之,是集义所生也。
《洪范》曰:「而康而色,曰予攸好德,女则锡之福。
时人斯其惟皇之极」。
道不远人,在推其所为而已。
「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其恕乎!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不欲人之加诸我也,吾亦欲无加诸人」。
夫子之一以贯之,非多,学而识之也,所贵乎坐进此道。
《诗》不云乎:「人亦有言,柔则茹之,刚则吐之。
仲山甫,柔亦不茹,刚亦不吐,不侮鳏寡,不畏彊禦」。
故大人正己而物正,修身而天下平。
《洪范》曰:「亡虐茕独,而畏高明。
人之有能有为,使羞其行,而邦其昌」。
富有之谓大业,充实之谓美。
渊泉溥博而时出之,有本者如是也。
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必先修其身;
欲修其身,必先正其心;
欲正其心,必先诚其意。
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
内外正,天地之大义也,一正家而国定矣。
舜刑于二女,文王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
身不行,道不行乎妻子。
《洪范》曰:「凡厥正人,既富方谷
女弗能使有好于而家,时人斯其辜」。
诸中,斯必形诸外。
是故诚之为贵,诚之不息则著,著则通,通则放乎四方上下而准,不诚未有能动者也,故曰「不诚无物」。
《洪范》曰:「于其亡好德,女虽锡之福,其作女用咎」。
子言之,道其难行矣乎!
智者过之,愚者不及也;
贤者过之,不肖者不及也。
中庸其至矣乎!
民鲜能久矣。
舜执其两端而用其中于民。
两端非执一也,其为物也不贰,则其动罔不中。
在舜之命禹曰:「人心惟危,道心惟微。
惟精惟一,允执厥中」。
人各有心,知微之显,则本心灼见,而中一见之矣。
《洪范》曰:「毋偏毋,遵王之义(读如俄。)
毋有作好,遵王之道。
毋有作恶,遵王之路。
毋偏毋党,王道荡荡。
毋党毋偏,王道平平。
毋反毋侧,王道正直。
会其有极,归其有极」。
天不言而四时行,百物生,以行与事,示之而已。
圣人代天理物,修辞以尽意,知风霆雨露之无非教也,则可以言天矣。
在《易·恒》之繇曰:「不恒其德,或承之羞」。
故君子言有物而行有常,有常之吉,不言之教也。
《洪范》曰:「曰皇极之敷言,是彝是训,于帝其训」。
人无有贵贱,道无有高下。
不获乎上,无以使下;
不获乎下,无以事上。
中极之道,立九经以行三德者也。
故曰:欲为君,尽君道;
欲为臣,尽臣道。
中,其天下之道本乎!
《记》曰:「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
「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不能达之天下而可乎!
《诗》云:「文王陟降,在帝左右。
不识不知,顺帝之则」。
又曰:「夙夜匪懈,以事一人。
岂弟君子,民之父母」。
于乎!
其有进于是夫。
《洪范》曰:「凡厥庶民,极之敷言,是训是行,以近天子之光」。
曰:「天子作民父母,以为天下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