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与宋守论屯田利害1161年5月 南宋 · 薛季宣
 出处:全宋文卷五七八三、《浪语集》卷二○ 创作地点: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
某准牒备奉朝旨措置屯田事宜
县令卑官,固论议不及咨询所不到,惟当遵禀成算,以即事功不当可否其间,上评国论
然而愚者千虑,小已未能一得
思欲退就循默,则恐利少害多,无补公私,失箴规官守之意,内愧无益不若言而不用,故敢辄以小见仰进一言
窃意议者之及于屯田,盖知其一而不知其二,睹其利而未睹其害,是故及此言也。
今夫国家之务,莫重于军食
飞刍挽粟,率百户而奉一军
散军就田,所耕足以赡众,军无惰卒,国无劳民;
此历古屯田之利,赵充国诸葛亮之所赖以成功者。
至于彍骑民兵之辨,则恐议者有所未达
充国所将之卒,类皆调之于民,使民就田何所不可
彍骑四方游手不堪田亩之事,侥求逸便,是以从军,习击刺于射场,尚苦其事,驱之畎亩,虑非所长。
获利共享之,彼将犹有所惮,专有其利,必非乐为。
贱吏家居,尝识田里之故,上农数口,妇子毕耕,不能十亩田,力犹不足一卒营五十亩,其何以堪?
且古之所以屯田,多缘宿兵塞上,饟馈不给,姑即弃地耕之,所求便事宽民,非以为利,不过自足军用,省馈运之劳,不闻悉使之耕,倍为程督
使能垦地如许,宁能弃乡井隶籍于军?
又况国之屯田本缘捍禦关隘,今求辟地,利不两全
自然扼塞,无田可耕,固非要害
散之则不可复聚,聚之则奔命徒劳一往于田,不可复教,积年阅习一日废之。
流移之民,仅能复业良田便于水利,固己耕耨于中,环以屯田,宁不争利
便民则军无可耕之地,扰之则民必流亡
在今少少营田,其害已见,侵渔豪夺之事,无日无之
重以屯田民有流移而已
本县介居大冶,乌能强挽之?
留屯田之兵,其患有不可胜言者,跂立而待,尚或见之。
言利之臣,恐未尝过计及此
第观汉蜀用之以济,思不及萧铣
南唐墨守一隅未知可也
伯考经略湖外,实代王彦守边,闻使二十将卒营田,溃者十有八将
兹某耳目之所接,惟执事明处而熟图之。
堂下之言,未足深过。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
文中地点一览(电脑自动提取,难免有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