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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额淳熙十二年 南宋 · 陈贾
 出处:全宋文卷五七一四、《宋会要辑稿》职官三二之一六(第三册第三○一三页)、《皇宋中兴两朝圣政》卷六○、《宋史全文续资治通鉴》卷二七、《续资治通鉴》卷一五○
国家财计之入,率费于养军,然军之隶卒伍者,所得不能赡给,而自将佐等而上之,则有至数十百倍之多。
今以一军论之,自主帅而下统制、曰统领、曰正将、曰副将、曰准备将
其员有定序,盖不容增其员而紊其职。
诸军额外员阙冗滥之费,姑取殿步两司言之,殿师额外统制而至准备将凡一百二十员,而数内护圣步军至添统制三员步司额外统领而至准备将亦一十八员。
两司岁支逐官本身请俸外,供给茶酒汤犹不下一十八缗。
养军之须固已不赀,而额外重费又复如此,无惑乎财计之不裕也。
且以增创额外谓可储养将才耶,然诸军或有阙员未见取之于此
若谓其人不足以采择,则高廪厚俸,自不宜轻以畀之。
臣尝反覆以思,不晓所谓
轸念国计责实军政,将内外诸军额外各色自今以往一切注差,其见在冗食之人,少赐甄别,如有可备军官之选,则存留以俟正官有阙日补之
或其人不任使令,亦乞随宜澄汰,勿使浑杂无补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