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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侍郎夫人墓志铭 南宋 · 张孝祥
 出处:全宋文卷五七○四、《于湖居士文集》卷二九
余乡历阳有孝子曰高祚字子长,故吏部侍郎江都公讳卫之子
侍郎薨时,子长尚幼,凡子学行卓然,能自揭立,不队其家声母夫人实教之也。
太夫人年高,乐荆州风土,子长因家焉。
太夫人乐夫此也,子长仕宦不敢复远荆州以去
盖于武昌六年,于荆州二年,于沅州二年
沅州罢归太夫人于是七十有七矣。
子长请于朝,愿奉祠禄以养,闭门不复出
荆州牙城之东,有屋数十楹,其傍凿池植花竹筑室其中,子长夫妇日奉太夫人携子若孙游焉。
内外千指敬爱雍穆大夫士慕之者纪于歌诗
凡称事亲,皆于子长乎取法
如是者又二年,而太夫人以疾不起
子长欧血骨立,亲负土筑坟
葬之日,有鹤飞鸣其上,讫事乃去。
夫以太夫人上寿,其封邑康宁好德,五福备具
长平未尝膝下,生也敬以养,死也礼以葬,于今之世,可以无憾
而子长每言及太夫人涕泣辄随之,悲怨罔极,若未尝一日奉承其亲者。
乌乎
终身之慕有若子长,谓之孝者非耶?
太夫人讳静明庐州梁县人姓王氏
年十有二归高氏,生三男子:祐,承务郎
机,修职郎,前死;
则子长也,今为右朝请郎
侍郎公及与元祐诸公游,嘉言懿行太夫人悉能记之。
侍郎太平州判官,摄州事,山谷来为守,谪久贫甚,既入境矣,复坐党事免。
侍郎堂帖不以告,迎候如礼。
山谷视印已乃知之,侍郎为治归装,甚饬备过于所事
曾丞相子宣郡下,时公卷葬母事欲起,部使者风旨,遣州都监围其馆胁之。
侍郎徒步往,挥其众曰:「此前宰相,坐怨家暧昧事且白,汝何敢尔?
且我摄州事,事当关我」。
即留馆中不去丞相以安。
狱具公卷犹坐贬。
丞相泣语诸子当事侍郎以父礼。
凡此皆子长不及知,太夫人以告,曰:「汝父不顾身以徇义,汝宜勉之」。
太夫人葬以其年十月十四日,在江陵县白湖龙山之原。
太夫人三男孙,、墌、埁;
女孙
铭曰:
八十一年,子孝以贤。
我铭实然龙山之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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