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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枢密墓记(代刘平父1178年12月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六八六、《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九四 创作地点:福建省南平市武夷山市
公讳珙,字恭父姓刘氏,世为建宁府崇安县人
曾祖民先,故任承事郎,累赠太子太保
妣黄氏,彭城郡夫人
祖讳韐,故任资政殿学士银青光禄大夫谥忠显,累赠太师
李氏秦国夫人
吕氏韩国夫人
父讳子羽,故任右朝议大夫,充徽猷阁待制,累赠少傅
妣熊氏,福国夫人
继卓氏,庆国夫人
公生于宣和四年二月十日卯时
建炎三年,以忠显公致仕恩补承务郎
绍兴十二年,中进士第,调绍兴府在城税务
未赴,改监潭州南岳庙
十五年,差主管西外敦宗院
十六年,磨勘承事郎
十月丁少傅公忧,服未除,而韩国夫人薨,公以嫡孙承重
二十一年服除,差诸王宫大小学教授
二十四年四月,权秘书省校勘书籍官,又权礼部郎官
六月权中书舍人
十二月磨勘宣教郎
二十五年五月罢。
二十六年,差主管台州崇道观
二十八年,召赴行在,除大宗正丞,未赴。
二十九年磨勘奉议郎,改秘书丞
三十年,兼权吏部郎官
四月,除吏部员外郎,改监察御史
十月,复为吏部员外郎
三十一年正月兼权秘书少监
六月,除起居舍人
九月,兼权中书舍人
十月,兼权直学士院从车驾幸建康
三十二年三月,除中书舍人赐紫金鱼袋
五月,正兼直学士院
八月,以扈从恩转承议郎
今上登极覃恩朝奉郎
朝议大夫礼部尚书奉使大金
上以公辟置官属公当特赐御札奖谕
时始议与金人敌国之礼未决以故出疆而复。
隆兴元年二月磨勘朝散郎
十一月,除集英殿修撰、知泉州,未赴。
二年二月衢州
乾道元年三月,除敷文阁待制知潭州荆湖南路安抚使
以平郴贼李金功,赐御札奖谕,又除敷文阁直学士
三年正月,召赴行在
八月到阙,除翰林学士、知制诰,兼侍读
郊祀恩,封建安县开国男食邑三百户
十一月,除中大夫同知枢密院事
四年七月,兼参知政事
八月,除端明殿学士在外宫观
改知隆兴府、江南西路安抚使
五年四月,除资政殿学士、知荆南府荆湖北路安抚使
六月被旨措置荆襄边面
六年九月,丁庆国夫人忧。
七年三月起复同知枢密院事进封开国伯,加食邑四百户实封一百户。
公再辞不允,又除荆襄宣抚使依旧同知枢密院事
内侍省内侍殿头徐称赐以御札宣押奏事
公又四辞,乃得终丧
八年十二月服除,除知潭州荆湖南路安抚使
进爵、加食邑实封如前。
九年三月赴阙奏事,进大学士以行。
淳熙二年正月,除知建康府江南东路安抚使,兼行宫留守
未几,复以恩徙封彭城郡开国侯,加食邑三百户
七月,以脩城功转一官,公辞不受
十月,又以津发禁军教阅一官,许回受。
三年三月,以庆寿恩,加食邑三百户实封一百户。
六月,又转太中大夫
七月,以赈济事毕赐诏奖谕
十一月,又赐御札鞍马器物
四年三月,以居守绩效显著,除观文殿学士
四月,以三年郊祀恩,加食邑三百户
五年闰六月,以疾再请奉祠不允,遂乞致仕
诏遣内侍省西头供奉官陆彦礼宣翰林医痊诊御脉周昭治公疾。
未至,七月三日薨,享年五十有七。
通议大夫致仕,赠光禄大夫,辍视朝一日,诏建康府应副人夫津发,又诏建宁府应办葬事,身后恩数,令有司具条取旨。
公娶吕氏兵部尚书祉之女,追封新定郡夫人
继室韩氏,魏国忠献公元孙追封新兴夫人
又娶其女弟追封淑人
子男二人,曰学雅,承务郎
曰学裘,尚幼。
二人,长适将仕郎吕钦,公所任也。
在室
卜以六年二月乙巳葬于瓯宁县慈善丰乐显扬妙湛禅寺之南,从公志也。
坪惟公平大节显于朝廷,传于海内,固已不待夫记述而传矣。
然其谋猷行治曲折精微之际,则又有不可不详载以俟后世者。
方将讨论撰次而请铭于作者,顾又未及就篇而葬日已迫,谨略叙公始终阀阅如右,刻而纳诸圹中。
它所欲论著者,尚见于隧道之碑云。
从弟从事郎玶涕泣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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