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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显谟阁潘公墓志铭1190年7月28日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六八五 创作地点:福建省漳州市
公讳畤,字德鄜姓潘氏婺州金华县人
曾大父讳宗简,大父中奉大夫讳祖仁
父赠通奉大夫讳良佐,始以儒学教授诸弟皆从受学,而中书公良贵遂以清直大名
公生颖悟少长庄重成人
既孤,中书公爱而收教之,欲使后己
公以亲没无所受命辞,乃任以为登仕郎,为娶李庄简公女。
李公亦器许焉。
初调袁州分宜主簿,躬校簿书蚤夜寒暑少懈田里赖以安。
临安府造船场,部使者以为能,多属以事,皆迎刃立解
不以上官喜怒向背御史杜莘老闻而贤之,欲引以为属,会去不果
公亦未尝求荐,而当路争知之,改通直郎
宰相欲留官中都,公固求奉祠以去
已而提辖杂买务杂卖场严禁防、谨次第大官要人无敢干以私。
皇城逻卒挟恃干纪,公按致其罪不少贷。
人为公危之,然公以廉白自将,其党虽怨之,卒无以报也。
终更,宰相又欲留之,不可,遂出知兴化军
莆俗险健多讼,公至,究其利病施置之方,为科条属吏简易严密无所偏倚,郡以大治
时即学宫诸生而教饬之,遂无敢以事至廷中者。
女官道士妖妄敕赐以表其居,挟签枢张说书属公上其事。
不可喻意部使者以撼公。
公卒不为动。
岁旱祷雨不应
公虑狱有冤,亟往讯焉,果得二人破械之而归其狱于吏。
未及旋,大雨立至。
故有洋城、陈霸二斗门木兰陂溉田万顷岁久废坏
公为兴筑壮固牢实,民至今咏歌之。
适岁荐饥,募客舟予钱博籴而宽其期。
人始莫喻其意,既而籴者得以其间往返一再然后及期,则籴价久已自平而民不饥矣,人始服公为有谋也。
请蠲岁输丁米钱千万,久之未报,辄移属县缓其输。
漕司不悦,督愈峻。
公诉于朝,竟得罢乃已。
召还赐对公言:「郡县者,朝廷根本,而百姓郡县根本也。
不计州县事力一切取办,又不择人材能否而轻以畀之,欲本固而邦宁,其可得乎」?
上善其言,欲留以为郎,而公所不乐,力请外,乃除提举两浙西路常平茶盐公事
至则罢中都馈饷不如法者,豪贵已多不悦
平江库钱失漏,守因是富室取偿一郡大扰,有死者
公檄罢之,守以是怨,阴以禁兵白直而訹它司上其事。
公坐一官江西,未行,又移江东
入境赃吏一人,故相有为请者,不听,竟按逐之,列城震耸
行部所过,延见父老,使县别为辈,以次召问疾苦吏治得失
州县毋得舍馆,饰供张钤键吏卒,所过肃然
父老叹息以为未始有也。
池守赵粹中恣横不法递卒廪给不时,有盗发边奏,窜匿名书以诉者,诏以属郡
粹中恐怒,捕系卒汪清,讯治强服,亟奏诛之。
刑狱使者丁时发过郡,闻其冤,取具狱阅之,将发其事。
粹中遣其属突入传舍,即几间夺去嫚骂陵折一郡大骇
时出旁县,驰归,与时发共劾之。
时发改使湖北,事久不报而公绳之愈急。
三上,遂与俱罢。
后得真窜书者,朝廷始罪粹中而恤清家。
寻复起公提举荆湖北路常平茶盐事,入奏,为上言:「比年户部调度不继,督赋苛急监司州县希意避罪不暇复以百姓为心。
下失人和上干天变,其原在此。
愿诏有司悉蠲州县民间旧逋,而内出禁钱,以补上供之缺。
其招卫卒、除戎器,皆许留经总制钱以充费,不则且止,以俟他年
更诏大臣选官置局考校绍兴以来出内之会,参互省啬继续补助,为经久计。
常使户部支计有馀,则州县宽而民力纾,和气应矣」。
上闻公言叹息称善,且曰:「朕于户部应副多矣,民间逋租内藏积久亦已蠲放
卿言州县扰民之事,朕亦闻之,盖所谓黄纸放,白纸催者。
若已蠲之而又责于户部,此诚何益?
正当一一与补还耳」。
因谕所以寄任之意甚悉
宰相犹欲留公典选公力辞之部。
水旱之馀,教喻惩戢,安集赈救曲尽其力。
民又病疫,则遣医视疗,家至而日课之,以其死生多寡殿最由是全活者众。
俗喜焚尸,公敕诸县各治丛冢,焚者有禁,民莫敢犯。
湖北故多陂泽,官不障,故使贫民得渔其间,赖以食者甚众。
既而或以输租自占而颛其利,则民固已病之。
至是议者请复增租,而吏缘为奸,尽斥贫民所渔以给富家失业狼狈不可计。
公为申明其法,悉以还之。
未几,改南路提点刑狱公事
将行,犹为条奏本道荒政数十事,诏悉施行
行之日,士民言诸司,乞留公者以千数
出境遮道攀恋涕泣不肯去。
有盗杀人,而诬指贾人梁晚四为罪首,论当殊死
前后七推具伏录问不承
最后至公亲鞫,则方盗杀人之时,晚四实在他所。
参验行由印历晷刻不差,乃得其冤状,即理出之,而劾官吏失入者。
大喜,可公奏,下诸路以为法。
又奏:「新法狱经再鞫,词或少异,必取初鞫官吏承伏而并按之,追逮往返,或淹旬岁
再鞫官惮于留滞,虽或有冤,亦弗敢白。
以此狱少平反枉滥者众。
请得复用旧法」。
上亦可之。
除直秘阁、知广州,兼主管广南东路经略安抚司公事
将行,犹奏郴州用度不足,多横赋以供军,驯致巨寇,前后非一
请下漕司通融补助,以息后患
广东地接郴、、汀、赣之境,四州之民岁一踰岭贸易折阅相聚为盗,大群数千人
入境,适捕得渠帅八人,即斩以徇曰:「三日而去者,吏不得格,期外不去,复捕如初」。
于是皆散。
梁氏兄弟者,招纳亡命前后杀人无数,而掠其赀以致富。
交通州县,吏不敢诘,民患苦之,号为「四彪」。
擒捕诛杀污潴其居,它盗望风破胆
大奚山斗入海中寇攘所聚,虽良民亦以渔盐为命,急之则散入贼中不可禁,所从来久。
至是,新置都使者,锐欲禁之,檄水军逐捕
公曰:「水军专受帅府节度,非它司可得而调也。
且争小利、起大盗,将谁使任其责耶」?
卒拒法不为发。
良民既得少安,乃阴募其酋豪,使以捕贼自效
由是盗发辄得,有功者为奏补官,斗死即官其子而重责坐视不赴救者。
官属不幸死者,厚赙遣归存没老稚,无一人流落
如是者三十馀家。
士族失身非类,赎而归之。
上闻究心狱事,诏特转朝议大夫、进直徽猷阁、知潭州安抚湖南
复值凶岁,精禜祷、广咨询蠲税租、弛逋负民得小康,饥不为害
飞虎骄横不可制,有恃醉挟刃伤人者,案军法诛之,于是帖服无敢犯。
明年召还,以疾辞,进直显谟阁、知太平州
未上,又明年,除尚书左司郎中,竟辞不就
乃申太平之命,未行而以疾卒,享年六十有三。
累官中大夫,爵金华县开国男食邑三百户
其配李氏讳孟琰字文靓孝友聪明识趣高远
庄简公南迁时,年未及笄,已能刻苦自厉,甘忍贫薄周恤亲党,虽凶事无所惮。
归公,诸妹多未行,奁具所须,推予不少靳。
奉祭祀必诚敬,事公以义,衣必亲制,食必亲尝,药必亲煮。
从公居官未尝外事、买市物,而门内之治虽细必亲,条理精密,如严官府
罢官治装,皆一日办。
警敏绝人不为苛察治家严整而御下有恩。
缝纫必精,漱浣必洁,而不为组绣华靡
公言未尝爵秩进退欣戚,其教诸子亦然有识高之
累封令人,后公三年卒。
子男友端、友恭,皆力学有志操。
友端尝以进士高选,今俱为从事郎。
女友,嫁太常寺主簿史弥远
孙男履孙,将仕郎
二人,皆幼。
友端等葬公绍兴府上虞县永丰乡张澳之原,以令人祔。
少从中书公学,长婿李氏,又得庄简公依归
中年张敬夫吕伯恭间,切劘不倦
晚岁读书厉志弥笃。
自为小官,即以治行有闻。
治郡先教化而讼狱期会不谨务施舍而出纳纤细无所遗。
兴利除害,皆有成绩
部使者废置不避权门纠劾不惮大吏
咨询抚摩无隐不达
至典方面养威持重,务大体,不细苛
精择丞史,随才授任
治民训兵禁奸除暴,无一不可法者。
盖尝自谓:「吾之为治,主于宽而不使有宽名,辅以严而不使有严迹。
唯其纲维总摄脉络通流是以坐走百吏而我常无为也」。
有所弛张必先究见利病本末然后出令
耻为姑息小惠以掠虚誉,每言欲宽民力,先恤州县州县足则科歛自息而田里安矣。
榷酤茶盐古法不忍尽以律令从事
犴狱兢兢,然亦未尝纵释有罪也。
所至必问人材、兴学校
潭州岳麓、衡之石鼓,皆一新之,学者用劝
荐士公论是与,不私亲故不受请嘱
有所荐辄闭閤草奏敕,吏莫敢言,虽被荐者亦事下然后知。
伯恭闻而叹曰:「潘公荐士可谓尽善尽美矣」。
所部水旱盗贼巨细必以闻,以祥瑞告,则抑而不省
爱民如子驭吏童仆,接寮属朋友,惜官帑私财治公事如家事
事有不便文法,辄身任之,不以累其下。
是以人争为尽力所至称治。
近世士大夫间,号精吏道、有科指,而宽猛适宜大小中度者,无出其右
持身谨饬言笑常度
仕进不即人而人即之,然有小嫌,辄避不处
曾觌贫贱时,尝以诗文见。
及贵,绝不与通。
使人来致慇勤,辄不报,以书请事,亦不从
归自江东环堵萧然弹琴读书有以自适未尝一与诸公贵人声问
晚岁召还,盖将有以处之,而公病矣。
亦会有谋倾宰相者阴尼之,遂竟不获究其用。
者莫叹息而公处之超然
少喜学书,得欧颜楷法劲挺严密如其为人
不信浮屠诡异之说,尝著《石桥录》以斥其妄。
丧祭不徇流俗平居无所嗜好
既病,神明不衰起居庄敬常时
诸子,诵曾子易箦时语而绝。
是则世之所以知公者,犹未足以议其方也。
从公游虽不久,然相知为最深。
友端等又来学,故于其葬来请铭,不得辞也。
铭曰:
士患不学,学患不行
口荣心悴,物重身轻
伟欤潘公!
有奇尚。
蹈履密微,老益坚壮
清海谧,百辟仪之
归欤惫矣,道固委蛇
唯其德学,知者盖鲜。
我铭其幽,以告悠远(《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九四。又见《秘笈新书》卷六、八。)
故:原缺,据宋浙本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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