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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宁府崇安县五夫社仓1174年5月1日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六五三 创作地点:福建省南平市武夷山市
乾道戊子春夏之交,建人大饥。
予居崇安之开耀乡,知县事诸葛廷瑞以书来,属予及其乡之耆艾左朝奉郎刘侯如愚曰:「民饥矣,盍为劝豪民发藏,下其直以振之」?
刘侯与予奉书从事里人方幸以不饥。
俄而盗发浦城距境不二十里,人情大震,藏亦且竭。
刘侯与予忧之,不知所出,则以书请于县于府。
敷文阁待制信安徐公哲知府事即日有司船粟六百斛溯溪以来
刘侯与予率乡人行四十里,受之黄亭步下。
归籍民口大小仰食若干人,以率受粟
民得遂无饥乱以死,无不悦喜欢呼,声动旁邑
于是浦城之盗无复随和束手就擒矣。
,徐公奉祠以去,而直敷文阁东阳王公淮继之。
是冬有年民愿偿官贮,里中民家仓廥皆满,议将辇载以归有司,而王公曰:「岁有凶穰不可前料
后或艰食得无复有前日之劳?
其留里中而上其籍于府」。
刘侯与予既奉教,及明年夏,又请于府曰:「山谷细民盖藏之积,新陈未接,虽乐岁不免倍称之息贷食豪右,而官粟积于无用之地,后将红腐不复可食。
自今以来,岁一歛散,既以纾民之急,又得易新以藏,俾愿贷者出息什二,又可以侥倖、广储蓄,即不欲者勿强。
岁或不幸小饥,则弛半息
大侵则尽蠲之,于以惠活鳏寡,塞祸乱原,甚大惠也。
请著为例」。
王公报皆施行如章。
既而王公又去,直龙图阁仪真沈公度继之。
刘侯与予又请曰:「分贮民家,于守视出纳不便,请度地里中,放古法,为社仓以储之。
不过出捐一岁之息,宜可办」。
沈公从之,且命以钱六万助其役。
于是得籍坂黄氏废地而鸠工度材焉。
经始七年五月而成于八月,为仓三,亭一,门墙守舍,无一不具
司会计、董工役者,贡士刘复、刘得舆里人刘瑞也。
既成,当受翰,刘侯与予又请得县官一人参掌出纳于是潘子韶以檄来。
明年夏,而刘侯之官江西莫府,予又请曰:「复与得舆皆有力于是仓,而刘侯之子将仕郎琦尝佐其父于此,其族子右修职郎玶亦廉平有谋,请得与并力」。
府以予言悉具书礼请焉,四人者遂皆就事
方且相与讲求仓之利病,具为条约,会丞相清源公出镇兹土,入境问俗,予与诸君因得具以所为条约者迎白于公。
以为便,则为出教,俾归揭之楣间,以视来者
于是仓之庶事大有程,可久而不坏矣。
予惟成周之制,县都皆有委积,以待凶荒
而隋唐所谓社仓者,亦近古良法也。
今皆废矣,独常平义仓尚有古法遗意
然皆藏于州县,所恩不过市井惰游辈。
至于深山长谷力穑远输之民,则虽饥饿濒死不能及也。
又其为法太密,使吏之避事畏法者视民之殍而不肯发,往往全其封鐍递相付授,至或累数十年不一訾省
一旦不获已然后发之,则已化为浮埃聚壤而不可食矣。
夫以国家爱民之深,其虑岂不及此
然而未之有改者,岂不里社不能皆有可任之人,欲一听其所为,则惧其计私以害公;
欲谨出入,同于官府,则钩校靡密,上下相遁,其害又必有甚前所云者是以之而有弗暇耳。
今幸数公相继,其爱民虑远之心皆出乎法令之外,又皆不鄙吾人以为不足任,故吾得以及是。
数年之间,左提右挈上说下教,遂能乡闾立此无穷之计。
是岂吾力之独能哉?
惟后之君子其所遭之不易如此无计私害公,以取疑于上,而上之人亦毋以小文拘之,如数公之心焉则是仓之利,夫岂止一时
其视而效之者,亦将不止一乡而已也。
因书其本末如此刻之石,以告后之君子云。
淳熙甲午夏五月丙戌新安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七七。又见《黄氏日钞》卷三六,《文献通考》卷二一,《荆川稗编》卷一○七,《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卷九九,康熙建宁府志》卷四四,《渊鉴类函》卷一三六,乾隆福建通志》卷七一,道光鄱阳县志》卷八,《武夷山志》卷二○,道光福建通志》卷五一,《南宋文录录》卷一○,《宋元学案补遗》卷四九,《福建金石志》石九。)
得:右引作「德」。
注〔九〕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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