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斋记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六五一、《宋元学案补遗》卷六九 创作地点:福建省南平市武夷山市
予吏同安而游于其学,尝私以所闻语其士之与予游者,于是得许生升之为人而敬爱之。比予之辞吏也,请与俱归,以共卒其讲业焉。一日,生请于予曰:「升之来也,吾亲与一二昆弟相为筑环堵之室于敝庐之左,将归,翳蓬藋而居焉。惟夫子为知升之志,敢请所以名之者而幸教之,则升之愿也」。予辞谢不获,因念与生相从,于今六七年,视其学专用心于内,而世之所屑,一毫不以介于其间,尝窃以为生之学盖有意乎孟氏所谓存其心者。于是以「存」名其斋而告之曰:「予不敏,何足以知吾子?然今也以是名子之斋,则于吾子之志窃自以为庶几焉耳矣。而曰必告子以其名之之说,则是说也吾子既自知之,予又奚以语吾子?抑尝闻之,人之所以位天地之中而为万物之灵者,心而已矣。然心之为体,不可以闻见得,不可以思虑求。谓之有物,则不得于言;谓之无物,则日用之间无适而非是也。君子于此亦将何所用其力哉?必有事焉而勿正,心勿忘,勿助长,则存之之道也。如是而存,存而久,久而熟,心之为体,必将瞭然有见乎参倚之间,而无一息之不存矣。此予所以名斋之说,吾子以为如何」?生作而对曰:「此固升之所愿学而病未能者,请书而记诸屋壁,庶乎其有以自励也」。予不获让,因书以授之,俾归刻焉。绍兴二十八年九月甲申,新安朱熹记。
按:《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七七。又见《永乐大典》卷二五三五,《宋元学案》卷四九,《古今图书集成》学行典卷六、考工典卷八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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