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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韬仲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六○○、《晦庵先生朱文公续集》卷四下、《翰墨大全》甲集卷三
某还家粗遣,但心耗目昏,老相顿见,虽看书亦不能复如旧日矣。
子澄书,盛称韬仲居官不苟。
前日晦伯一再相聚,亦甚进益。
得后来朋友向前如此,老朽无复恨矣。
子澄乐于训诱,知数相见,甚善甚善。
伯恭竟不起疾,令人痛恨,非但朋旧之私情而已。
示喻数条,皆切中其病。
然迫当去,恐不及改耳。
拂衣之举,尤所未能。
比遣人持书入都,两月未还,计此迟缓,是必将从其请矣。
若得脱此,且当恣意游山,不能听得世间许多是非毁誉也。
尤川之行,初甚骇听,亟以书报赵帅,赵帅报书云已奏,俟钞法定,行差韬仲添充漕司属官,专一奉行。
诸人必未敢动,当已闻之矣。
尤川今竟差何人?
只此一事,已足见盐法之弊,漕司何乃全不觉悟耶?
所论盐法皆善,曾与应仓说否?
若未,即及早详告之,恐其为漕司所惑,误申却文字也。
上四州诚不必尽改,但建宁以东两邑利害亦与尤剑无异。
此等县道,须别立一法乃佳。
若其他有利无害处一例改却,又却害事,反为汀州诸邑之累耳。
如何如何?
山记乃烦重刻,愧甚。
不知所费几何?
今却胜前本矣。
龟山别录》刊行甚善,跋语今往,幸附之。
又得尊丈书,知莆田未行,已被尤川之檄,朋友深以为虑。
昨日得居晦书云,沙随已为宛转,想必无他,不知竟如何。
但鄙意终是不能无疑耳。
今虽不摄邑事,而往督赋,正是索千金于乞丐之夫,亦自无下脚手处。
若椎敲不恤,则得罪于民;
若事不办,则又得罪于上官
两者之间,亦须勇决断置,此恐无好出场也。
盐筴已悉闻之,帅说王漕亦颇有意相招奉扣,不知定如何。
此君累历州县,理事亦甚详细。
向来正缘两下情意不通,所以担阁至今。
若果相问,详为言之,得其幡然,一方之幸也。
盐法利害晓然,无可疑者。
王漕不知曾去相招否?
此是赵帅从初不与漕司通情之患。
若早以规模大概语之,当不至此龃龉也。
林守事某既不成入府,闲人又不欲以书恳之,但见赵帅说尝为言之,彼虽领略,然未知其果诚实否。
与其坐待汰斥,不若先事请祠。
且以此意恳二漕少缓其事,渠亦当相听也。
某答林守书不欲尽言,因见烦为宛转,亦所以答其不见鄙外之惓惓也。
读书既有程课,想日有趣。
季通思索甚精,但恐有太过处耳。
诸书恐有所疑,疏示一二大者为幸。
社仓条目适平父携以见过,已商量一一奉报矣。
大体最是关防随行人减尅乞觅之弊,此为最急。
向来某在仓中,专治此一事,其他亦无甚事也。
社仓交足甚善,此足以破浮说之纷纷矣。
建阳措置官居晦无以易,收支官恐不免烦居厚,不知渠屑就否。
两仓阙米,只得且那融
然亦须申请,使知支遣不足之故。
盖此消息不可断绝也。
示喻社仓已毕,甚善。
所差官吏事且循春间例可也。
五六月附籍榜,不知平父如何处置?
恐可会崇安已如何施行,若未行,即且俟帅司报应,亦未晚也。
阙支一节,却须早申,免至临时费力。
建阳火灾异常,今时官吏例是如此,不容深责,但可叹喟而已。
道之屈伸,自关时运,区区人谋岂能为力?
但其所论绍圣之事,却错认了对头,甚可笑耳。
右揆求去复留,殊未知所以。
或云只缘何疏有及赦文差互处,系同拟定,或云何别有疏攻之,或云何已补外,皆未审也。
颜之报亦未闻。
元善求滁已诺,缘范有疏禁朝士之求去者,乃且宿留,庙堂亦留此阙俟之。
月初轮对,或云已除检详,恐未应如此之峻,皆不得端的也。
二记当作,但时论正如此,岂是作文字、刻金石之时?
王子合陈肤仲来求记,皆却之矣,不复得偏为韬仲作也,千万谅之。
李簿所说甚善,但此事近亦多弊。
今建议者意亦阑珊,未知将作如何收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