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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仲至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五九一、《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六四、嘉庆《武义县志》卷一○
稍不闻问,积有驰情
比日冬温恭惟幕府多暇,动履有休,眷集郎娘一一佳庆。
老病衰朽,有加无瘳,置之不足道也。
但书课未毕,而不能俯躬伏几以究其业,此为怅恨耳。
适闻帅司行下,发诸举子仓租米变粜买银,赴司送纳不省何谓
前政辛勤规画为此活人之计,其心甚仁,其惠甚远,何忍一旦破坏之耶?
今之从政者固不可以此望之,特贤者从事其间,则似不宜有此耳。
不审文书所下,亦尝关由参署而后行,抑吏辈径下之而不以白也
州县得之,直便行下无复商量
所幸今非粜变之时,且得宿留故为奉扣,幸更审之。
若无急切之用,不知亦可且与行下,仍旧收支否?
况此一县所有不多不过八百馀斛,粜之得千缗耳。
帅司不待而后富,而徒使自是以往生子之家失救接之助,且将复起时杀弃之风,则作俑之过将于谁责而可耶?
设若必有急切须至移用,则向时后山千缗之米,似却可以抽回
盖彼处已有社仓市户村民一例请贷,初无间隔不必为此偏惠,以厚游手
而又初无收贮之地,又无专掌之人,以今夏私粜事验之,亦可见其无用有害矣。
若不收回将来不过又只如此,或更别生大害负累后人
不若及今行下,令其收拾桩管,俟来春以后得价时发粜,解赴使司之为便也。
兼此事今年得非乖缪追呼惊扰,数月不定
及至胥吏乞觅饱足之后有罪不坐无辜枉费,从旁观之,令人扼腕
但以未决时嫌请嘱,不欲言之。
今事已过,乃敢说耳。
若欲收回便可行下径自指定,专委一二人为首及早收拾
蔡姓者极富且畏事,似可托也(即乡时相见六瑞者之族。)
退之人,不当与此。
若非幕府有吾人在,则亦不复启口矣。
然其可否,当自以盛意财之,勿使外间人知拙者尝有言,以重其咎也。
亟作此,托任尉附便,或发递以行。
匆匆不暇他及。
直卿一书,幸指挥送达
见说冬间谒告,暂归浙中,计必取道于此
傥得左顾庶几少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