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李晦叔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五八六、《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六二
熹承书,具审比日所履佳胜。大祥想已过,终身之慕,亦何日而忘邪!持敬读书只是一事,而表里各用力耳。若有所偏,便疑都不曾做工夫。今且逐日著实做将去,未须比量难易,计较得失,徒然纷扰,不济事反害事。要令日用之间只见本心义理,都不见有它物,方有得力处耳。所问祭礼,各以所见报去,可更详之。闻户曹多学《礼》,说唐人议论,可试扣之,可检看也。江法掾清苦力学,不可多得。人之所见要亦未能尽同,但偏执不通,轻于述作,此为大不便耳。舜弼今岁复在何许?令弟想亦时收安问,为况复如何耶?未由面会,千万自爱。
程氏《祭仪》谓凡配止以正妻一人,或奉祠之人是再娶所生,即以所生母配。煇窃谓凡配止用正妻一人是也,若再娶者无子,或祔祭别位,亦可也。若奉祀者是再娶之子,乃许用所生配,而正妻无子,遂不得配享,可乎?
程先生此说恐误。《唐会要》中有论,凡是嫡母,无先后,皆当并祔合祭,与古者诸侯之礼不同。《古今家祭礼》中亦有此段,但恐彼无本耳。
夫主不可以二者也,四明高氏之说云耳。煇详此意,谓有宗子之家主祭,故庶子止以其牲祭于宗子之家可也,是不可以有二主也。今人若兄弟异居,相去辽远,欲各祭其父祖,亦谓不可以二主乎?
兄弟异居,庙初不异,只合兄祭而弟与执事,或以物助之为宜。向见说前辈有如此而相去远者,则兄家设主,弟不立主,只于祭时旋设位,以纸榜标记,逐位祭毕焚之,如此似亦得礼之变也。更详之。
魏公赠谥只告于庙,疑为得礼。但今世皆告墓,恐未免随俗耳。更冀裁之。
大抵读书当择先儒旧说之当于理者,反覆玩味,朝夕涵泳,使与本经之言之意通贯浃洽于胸中,然后有益,不必段段立说,徒为观美而实未有得于心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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