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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无疑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五七九、《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六○
承喻令兄丧期,于礼闻讣便合成服。
当时自是成服太晚,固已失之于前;
然在今日祥练之礼,却当计成服日至今月实数为节。
其间忌日却须别设祭奠,始尽人情耳。
圣人喜怒动其志固为不可,若谓都无所动,则是圣人心如木石,而喜怒见于外者特为伪耳,岂有是理哉?
此等须是存养体验,自做得工夫,当自见之,难以浅识悬断也。
学习之「习」与传习之「习」非不同,传即谓所学也。
大抵博学审问,学之事也;
谨思明辨力行之,习之事也。
集注》中所载诸先生甚备,可细考之。
来喻忠恕二说皆近之。
乡来所论,正谓如此
近复细观,乃有未尽,已于《论语集注中更定其说矣。
详考之,当见曲折
所谓「窃恐狂骛高远视之云云,)却不如此顾虑
终身行之,自是学者事,于圣人何所预哉?
数之说,其义亦精。
不知所谓老阴老阳其数则一,少阴少阳其数乃三是如何
四象之变,极于六十有四老阳十二,老阴四,少阳二十,少阴二十八,乃自然之数,不容增减
揲者随其所得而言之,又何虑其不可观变耶?
揲法初爻成则便止有三十二卦,二爻成则便止有十六卦,三爻成则便止有八卦四爻成则便止有四卦五爻成则便止有二卦,亦是自然次序节次可见
今所疑者,亦何嫌哉?
揲蓍之法,《周礼》领于太卜之官,计其法度必甚详密
今皆不可见矣,独赖《大传》有此数句,可以略见彷佛
而以今推之,亦无不可通处。
学者不得当时旧法,则亦且当守此,不当妄以私意横起计度也。
固非,然亦犹是其类。
若以木棋竹算金钱当之,则其去益远矣。
又如所言交重之论,亦所未晓。
交者拆之聚,故为老阴
重者单之积,故为老阳亦何疑之有乎?
然此六爻既成,而画地以记之象耳,于揲法初无所预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