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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伯丰1196年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五五○、《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五二、《古今图书集成》学行典卷一一一、一四七、《宋元学案补遗》卷四九 创作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
孟子集解序说引《史记列传以为孟子》之书孟子自作。
韩子曰:「之书自著」。
先生二说不同,《史记近是
而于《滕文公首章道性善处注则曰:「门人不能尽记其词」,又于第四章(决汝汉处)注曰:「记者之误」,不知如何
说是,后两处失之。
熟读七篇,观其笔势如镕铸而成,缀缉所就也。
论语便是记录缀缉所为一笔文字矣。
梁惠王上》第三章杨氏谓自「不违农时」至「丧死无憾」,仁心仁闻而已未及为政故为王道之始。
必大使民无憾但有其心、无其政者之所能致也,恐当如《集注云「为治之初,法制未备」耳。
说是
仁者无敌」,杨氏曰:「仁者与物无对,自不见其有犯我者,更谁与校?
孟子言仁无敌,亦是此理」。
必大谓杨说盖自论仁及之,非正解此章之指。
杨氏言仁之理如此孟子即事以言夫行仁之效,与杨氏说小不同
亦是。
梁惠王下》第三章尹氏曰:「仁者之心至公也,智者心用谋也。
小事大则狭隘而私于一国」。
必大谓二者所遇不同,而应之皆出于理之所当然
规模固有广狭,然其智者私于一国,则非畏天之旨矣。
仁、智之辨,当别有说。
仁者自然合理智者理之当然而敬以循之,其大概如此
若细分之,则太王勾践意思自不同也。
四章范氏曰:「若行王政,虽明堂可以勿毁,何况雪宫」?
必大若如范氏之说,是明堂不若雪宫之当存也,恐未安。
明堂诸侯所宜有,故范说如此
公孙丑》第二章程子横渠之言曰:「由明以至诚,此句却是由诚以至明,则不然,诚即明也。
孟子曰:『我知言,我善养吾浩然之气』,只『我知言一句已尽。
横渠之言不能无失如此」。
必大程子意盖谓即诚之体而明之用已著,不待由此以至之也。
只「我知言一句已尽者,谓于天下之言既能尽识之,则其心之无蔽者可不言而喻矣,此诚即明之谓也。
程子意是如此,但所引《孟子》之意不可晓,姑阙之可也
明道曰:「孟子其中发挥浩然之气」。
必大谓自上天之载至脩道之教,皆一理也。
言气者,盖又于此理之中,即人之运用勇决者言之。
此气一出正大之理,即上天之载因人而著见者也。
此说得之
伊川曰:「气则只是气,更说甚充塞
如化育则只是化育,更说甚赞?
赞与充塞又早别是一件事也」。
此言天人一体凡人所为皆天也。
如子之干蛊,乃以父母之体为之,岂得谓之吾有助父母耶?
故曰凡言充塞云,只是指而示之云耳
得之
明道曰:「道有冲漠气象」,此「道」字与「义」字相对,盖指其体而未及于用也。
冲漠云者,盖无朕可见之意。
同上
伊川曰:「集众义而生浩然之气非义外袭我而取之也」。
必大非偶合一义,遂可掩取其气而有之也。
伊川之说,疑当云「非以义袭于外而取之」。
集义,「有事」与「勿忘」也;
义袭,「正」之与「助长」也。
集义所生非特知气之不可卒取,而义内非外亦瞭然矣。
若夫义袭,真告子之见也。
同上
横渠曰:「诐辞徇难近于并耕为我
淫辞放侈,近于兼爱齐物
邪辞离正,近于隘与不恭
遁辞无守,近于揣摩说难」。
吕氏申、韩为诐,马迁之类为淫,杨、墨夷、惠为邪,庄周浮屠为遁。
南轩告子为诐,杨、墨为邪,庄、列为淫、遁。
今《集注》则以四者为相因无所分属,是异端必兼此四者而有之。
必大浮屠之言则诐、淫邪、遁之尤者,然吕氏夷、惠为邪,恐未为当。
横渠释氏其言流遁失守,穷大则淫,推行则诐,致曲则邪,此语胜其他分析之说。
未详相因之序而错言之,亦未尽善也。
五章市廛不征,法而不廛。
此等制度不可详。
大抵邑居者必有廛税市区应有之耳。
六章伊川曰「心生道也」,此谓天地之心而人得以为心者,盖天只是以生为道也。
「有是心斯具是形以生」,谓有理而后有气也。
恻隐之心,人之生道」,此即所谓满腔子恻隐之心者也。
得之
明道显道记问甚博,曰:「贤可玩物丧志」。
不觉身汗面赤
先生曰:「只此便是恻隐之心」。
据谢之愧赧,谓之羞恶可也,而以为恻隐何哉
盖此虽为羞恶之事,而所以能为羞恶者,乃自夫心之德、爱之理发之,此恻隐所以四端
同上
明道曰:「四端言信,信本无
在《易》则至理,在《孟子则是气」。
必大谓信者,实有此仁、义、礼、智而已
至理元、亨、利、贞也。
至于孟子所谓气,既曰配义与道,则是也似有体形器可言,恐不与信之理同。
未知是否
信是义理全体本质不可得分析者,故明道之言如此
公孙丑下》第二章,杨曰:「先王之时,天下定于一,则士于其时无适而非君也。
君命召,不俟驾行礼也。
周衰,诸侯各擅其土地,士非一国所能专制也,故有不为臣之义」。
必大谓「不俟驾」,孟子盖谓当仕有官职者。
其有不为臣之义者,士之未尝仕者也。
然亦有往役之义,则亦无非臣也。
若如杨说,则天下为一之时,士不复可遂其高
而周衰,列国之臣无委质之节矣。
此论得之
近者程沙随深诋王蠋忠臣不事两君」之言,窃疑其言之失,将启万世不忠之弊。
夫出载质,乃士之不得已,曾谓以是为常耶?
楚、汉之间,陈平犹得多心之诮,况平世乎?
滕文公上》第三章,「周人百亩而彻」,《集注》云:「一夫授田百亩乡遂贡法
十夫有沟,都鄙助法
八家同井,耕则通力而作,收则计亩而分」。
必大井田沟洫之制不同,而近时永嘉诸公及余正父皆谓乡遂都鄙初无二制不知何以考之也?
此亦不可详知,但因洛阳议论中通彻而耕之说推之耳。
或但耕则通力而耕,收则各得其亩,亦未可知也。
乡遂都鄙田制不同,《周礼》分明。
近年新说只教画在纸上亦画不成,如何行得?
且若如此,则有田之家一处受田一处应役彼此交互,难相统一
官司既难稽考民间易生弊病公私烦扰不可胜言
圣人立法不如此也。
滕文公下》第九章,问退之《读墨篇》如何伊川曰:「此篇意甚好,但言不谨严,便有不是处」。
又曰:「退之乐取人善之心可谓忠恕,然持教不知谨严故失之。
至若孔子尚同兼爱墨子同,则甚可也」。
未论同异只此大小便相敌不可以对待言也。
以此而论,则退之全未孔子所以孔子者。
伊川曰:「不能克己则为杨氏为我不能复礼则为墨氏兼爱」。
必大尝闻克己者乃所以复礼也,伊川此言乃分为二事,何耶?
此等或有为而言,如以事上接下而言忠恕也。
要之有病不可便以为通论也。
横渠言:「孟子不得已而用潜龙也,颜子潜龙勿用者也」。
必大横渠尝曰:「学者贵乎识时颜子陋巷自乐,以孔子在焉。
孟子时既无人岂可不以自任」?
以此论之,则在孟子非当潜者矣。
而此以为不得已而用者,岂横渠犹以孟子为行未成者欤?
孟子以时言之,固不当潜,然以学言之,则恐犹有且合向里进步处。
横渠此言极有味伊川《上仁宗皇帝书》有此意。)
离娄上》第二章程子曰:「仁则一,不仁则二」。
必大疑此语犹所谓公则一,私则万殊」之意。
说是
十三章横渠曰:「太公伯夷,皆不徒然
及归文王,亦不徒然
一佐武王伐纣,一谏武王伐纣,皆不徒然」。
必大二人之归文王,特以闻其善养老而已,窃恐不为此而出也。
亦是。
二十三章:「惟大人能格君心之非」。
伊尹之于太甲周公之于成王可谓能格心者。
然其效乃迟之三年之后,是其初亦未遽格也。
齐、梁鲁、卫之君终不能改于其德,后世若子魏徵亦近能格君者,盖亦幸遇二君好谋能听耳。
必大孟子之言理则然矣,而未见其人也。
虽有万金良药,必病者肯服,然后可责其效。
若拒而不信,或吐而不纳,固难责其已病之功矣。
张良之于汉祖,乃智术相投
魏徵之于唐宗,亦利害相制耳。
大人格心之道,恐非二子所及也。
二十七章,仁之实、义之实,有子以孝弟为仁之本,孟子事亲为仁,事兄为义,何也?
孔门论仁举体以该用,即所谓专言之仁也。
孟子言仁必以其配,即所谓偏言之者也。
事亲主乎爱而已,义则爱之宜者也。
推其事亲者以事其长而得其宜,则仁之道行焉。
此弟之所以为义之实也。
说是
十二章横渠曰:「不失赤子之心,求归于婴儿也」。
只是还淳反朴之意。
横渠此说恐非孟子本意
十四章明道曰:「既得后须放开不然只是守」。
必大颜子之学具体而微矣,然得一善则拳拳服膺勿失,守之固也如此
不知明道放开之说抑何谓耶?
上蔡亦曰:「学者须是胸怀摆脱开始得」。
必大窃谓固滞狭隘不足以适道然不学者存养践行之实而遽以此为务,此曾点之学,非颜子之学也。
明道之语亦上蔡所记,或恐「须」字是必然之意。
言既得则自有此验,不但如此拘拘耳,非谓须要放开也。
曾点胸怀洒落,亦是自然如此未必有意摆脱使开也。
有意摆脱,则亦不能得开,而非所以为曾点矣。
蔡说恐不缜密生病痛也。
十五章横渠曰:「约者天下至精至微之理也」。
然曰学者必先守其至约,又曰不必博学而后至于约,其先固守于约也。
必大精微之理必问辨攻索而后得之决不容以径造
横渠,恐别有谓。
博学而先守约,即程子未有致知不在敬」之意,亦切要之言也。
范氏于扬雄取舍不同,恐扬氏之为当
说是
十九章,《集注》云:「由仁义行,非行仁义,则仁义已根于心,而所行皆从此出」。
「已」字恐未莹。
「已」字只作「本字为佳
二十章程子曰:「文王至治之道而未之见,若曰民,虽使至治,止由之而已,安知圣人」?
云「文王望治而未之见」,下却云「民由夫治而不知」,何也?
治之说恐不然
又曰:「泄迩忘远,谓远迩之人之事也」。
横渠祭祀当之,又以不泄迩为取之事,乃有罪不敢赦之义,恐牵合不如程子说。
通人与事而言,「泄」字兼有亲信、狎侮忽略之意。
横渠云:「汤放桀,惟有惭德不敢赦,执中之难如是」。
又曰:「帝臣不蔽执中也」,又曰:「执中者,不为退让过越之事也」。
其意盖曰汤之事既未尝越,亦无所退让,以大公之心而行其所当然,此其所以为执中尔。
横渠之意应是如此孟子之意则未必然也。
又曰:「不泄迩,不忘远,敬事也」。
不敢忽易之意否?
无所不用敬之意。
程、张皆以望道为望治,《集注》谓文王求道之切如此
必大博施济众修己以安百姓以为病,文王之心即此心也。
不知是否
不显亦临,无射亦保」,是文王望道未见之事。
二十三章可以取」,必大谓取之伤廉不难于择矣。
若可与不可与、可死不可死之间,不幸择之不精者,与其吝啬,宁过与
与其苟生,宁就死?
在学者则当平日极其穷理之功,庶于取舍死生之际不难精择也。
此意极好,但孟子之意即是恐人过予而轻死也。
王彦辅曰:「死生之际,惟义所在,则义可以死者也」。
明道曰:「不然,义无对」。
不当偏与死对,而可别与不义为对。
二十六章杨氏之说自相牴牾
杨氏类多如此,疑其见之未明,而精力亦有不逮处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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