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吴伯丰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五五○、《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五二、《古今图书集成》学行典卷一一一、一四七、《宋元学案补遗》卷四九 创作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
《孟子集解》序说引《史记》列传,以为《孟子》之书孟子自作。韩子曰:「轲之书非自著」。先生谓二说不同,《史记》近是。而于《滕文公》首章(道性善处)注则曰:「门人不能尽记其词」,又于第四章(决汝汉处)注曰:「记者之误」,不知如何?
前说是,后两处失之。熟读七篇,观其笔势如镕铸而成,非缀缉所就也。《论语》便是记录缀缉所为,非一笔文字矣。
《梁惠王上》第三章,杨氏谓自「不违农时」至「丧死无憾」,仁心仁闻而已,未及为政,故为王道之始。必大谓使民无憾决非但有其心、无其政者之所能致也,恐当如《集注》云「为治之初,法制未备」耳。
此说是。
「仁者无敌」,杨氏曰:「仁者与物无对,自不见其有犯我者,更谁与校?如孟子言仁者无敌,亦是此理」。必大谓杨说盖自论仁及之,非正解此章之指。杨氏盖言仁之理如此,孟子乃即事以言夫行仁之效,与杨氏说小不同。
亦是。
《梁惠王下》第三章,尹氏曰:「仁者之心至公也,智者之心用谋也。以小事大则狭隘而私于一国」。必大谓二者所遇不同,而应之皆出于理之所当然。其规模固有广狭,然其智者私于一国,则非畏天之旨矣。仁、智之辨,当别有说。
仁者自然合理,智者知理之当然而敬以循之,其大概是如此。若细分之,则太王、勾践意思自不同也。
第四章范氏曰:「若行王政,虽明堂可以勿毁,何况于雪宫」?必大谓若如范氏之说,是明堂反不若雪宫之当存也,恐未安。
明堂非诸侯所宜有,故范说如此。
《公孙丑》第二章,程子评横渠之言曰:「由明以至诚,此句却是由诚以至明,则不然,诚即明也。孟子曰:『我知言,我善养吾浩然之气』,只『我知言』一句已尽。横渠之言不能无失类如此」。必大谓程子意盖谓即诚之体而明之用已著,不待由此以至之也。只「我知言」一句已尽者,谓于天下之言既能尽识之,则其心之无蔽者可不言而喻矣,此诚即明之谓也。
程子意是如此,但所引《孟子》之意不可晓,姑阙之可也。
明道曰:「孟子去其中又发挥出浩然之气」。必大谓自上天之载至脩道之教,皆一理也。言气者,盖又于此理之中,即人之运用勇决者言之。此气一出正大之理,即上天之载因人而著见者也。
此说得之。
伊川曰:「气则只是气,更说甚充塞?如化育则只是化育,更说甚赞?赞与充塞又早却别是一件事也」。此言天人一体,凡人之所为皆天也。如子之干蛊,乃以父母之体为之,岂得谓之吾有助于父母耶?故曰凡言充塞云,只是指而示之云耳。
亦得之。
明道曰:「道有冲漠气象」,此「道」字与「义」字相对,盖指其体而未及于用也。冲漠云者,盖无朕可见之意。
同上。
伊川曰:「集众义而生浩然之气,非义外袭我而取之也」。必大谓非偶合一义,遂可掩取其气而有之也。伊川之说,疑当云「非以义袭于外而取之」。集义,「有事」与「勿忘」也;义袭,「正」之与「助长」也。集义所生,非特知气之不可卒取,而义内非外亦瞭然矣。若夫义袭,真告子之见也。
同上。
横渠曰:「诐辞徇难,近于并耕为我;淫辞放侈,近于兼爱齐物;邪辞离正,近于隘与不恭;遁辞无守,近于揣摩说难」。吕氏以申、韩为诐,马迁之类为淫,杨、墨、夷、惠为邪,庄周、浮屠为遁。南轩以告子为诐,杨、墨为邪,庄、列为淫、遁。今《集注》则以四者为相因而无所分属,是异端必兼此四者而有之。必大谓浮屠之言则诐、淫、邪、遁之尤者,然吕氏以夷、惠为邪,恐未为当。
横渠论释氏其言流遁失守,穷大则淫,推行则诐,致曲则邪,此语胜其他分析之说。然未详其相因之序而错言之,亦未尽善也。
第五章,市廛而不征,法而不廛。
此等制度皆不可详。大抵邑居者必有廛税,市区亦应有之耳。
第六章,伊川曰「心生道也」,此谓天地之心而人得以为心者,盖天地只是以生为道也。「有是心斯具是形以生」,谓有理而后有气也。「恻隐之心,人之生道」,此即所谓满腔子是恻隐之心者也。
得之。
明道见显道记问甚博,曰:「贤可谓玩物丧志」。谢不觉身汗面赤。先生曰:「只此便是恻隐之心」。据谢之愧赧,谓之羞恶可也,而以为恻隐,何哉?盖此虽为羞恶之事,而所以能为羞恶者,乃自夫心之德、爱之理发之,此恻隐所以包四端。
同上。
明道曰:「四端不言信,信本无。在《易》则是至理,在《孟子》则是气」。必大谓信者,实有此仁、义、礼、智而已。至理,元、亨、利、贞也。至于孟子所谓气,既曰配义与道,则是气也似有体段形器之可言,恐不与信之理同。未知是否?
信是义理之全体本质不可得而分析者,故明道之言如此。
《公孙丑下》第二章,杨曰:「先王之时,天下定于一,则士于其时无适而非君也。则君命召,不俟驾而行礼也。周衰,诸侯各擅其土地,士非一国所能专制也,故有不为臣之义」。必大谓「不俟驾」,孟子盖谓当仕有官职者。其有不为臣之义者,士之未尝仕者也。然亦有往役之义,则亦无非臣也。若如杨说,则天下为一之时,士不复可遂其高;而周衰,列国之臣无委质之节矣。
此论得之。近者程沙随深诋王蠋「忠臣不事两君」之言,窃疑其言之失,将启万世不忠之弊。夫出疆载质,乃士之不得已,曾谓以是为常耶?楚、汉之间,陈平犹得多心之诮,况平世乎?
《滕文公上》第三章,「周人百亩而彻」,《集注》云:「一夫授田百亩,乡遂用贡法。十夫有沟,都鄙用助法。八家同井,耕则通力而作,收则计亩而分」。必大谓井田与沟洫之制不同,而近时永嘉诸公及余正父皆谓乡遂、都鄙初无二制,不知何以考之也?
此亦不可详知,但因洛阳议论中通彻而耕之说推之耳。或但耕则通力而耕,收则各得其亩,亦未可知也。乡遂、都鄙田制不同,《周礼》分明。如近年新说,只教画在纸上亦画不成,如何行得?且若如此,则有田之家一处受田,一处应役,彼此交互,难相统一。官司既难稽考,民间易生弊病,公私烦扰,不可胜言。圣人立法必不如此也。
《滕文公下》第九章,问退之《读墨篇》如何,伊川曰:「此篇意甚好,但言不谨严,便有不是处」。又曰:「退之乐取人善之心可谓忠恕,然持教不知谨严,故失之。至若言孔子尚同兼爱与墨子同,则甚不可也」。
未论孔、墨之同异,只此大小便不相敌,不可以对待言也。以此而论,则退之全未知孔子所以为孔子者。
伊川曰:「不能克己则为杨氏为我,不能复礼则为墨氏兼爱」。必大尝闻克己者乃所以复礼也,伊川此言乃分为二事,何耶?
此等或有为而言,如以事上接下而言忠恕也。要之有病,不可便以为通论也。
横渠言:「孟子不得已而用潜龙也,颜子潜龙勿用者也」。必大观横渠尝曰:「学者贵乎识时,颜子陋巷自乐,以孔子在焉。若孟子时既无人,岂可不以道自任」?以此论之,则在孟子非当潜者矣。而此乃以为不得已而用者,岂横渠犹以孟子为行未成者欤?
孟子以时言之,固不当潜,然以学言之,则恐犹有且合向里进步处。横渠此言极有味也(伊川《上仁宗皇帝书》有此意。)。
《离娄上》第二章,程子曰:「仁则一,不仁则二」。必大疑此语犹所谓「公则一,私则万殊」之意。
此说是。
第十三章,横渠曰:「太公、伯夷避纣,皆不徒然。及归文王,亦不徒然。一佐武王伐纣,一谏武王伐纣,皆不徒然」。必大谓二人之归文王,特以闻其善养老而已,窃恐不为此而出也。
亦是。
第二十三章:「惟大人为能格君心之非」。若伊尹之于太甲,周公之于成王,可谓能格心者。然其效乃迟之于三年之后,是其初亦未遽格也。孔、孟于齐、梁、鲁、卫之君终不能改于其德,后世若子房、魏徵亦近能格君者,盖亦幸遇二君之好谋能听耳。必大谓孟子之言理则然矣,而未见其人也。
虽有万金良药,必病者肯服,然后可责其效。若拒而不信,或吐而不纳,固难责其已病之功矣。张良之于汉祖,乃智术相投;魏徵之于唐宗,亦利害相制耳。大人格心之道,恐非二子所及也。
二十七章,仁之实、义之实,有子以孝弟为仁之本,孟子以事亲为仁,事兄为义,何也?盖孔门论仁举体以该用,即所谓专言之仁也。孟子言仁必以其配,即所谓偏言之者也。事亲主乎爱而已,义则爱之宜者也。推其事亲者以事其长而得其宜,则仁之道行焉。此弟之所以为义之实也。
此说是。
第十二章,横渠曰:「不失其赤子之心,求归于婴儿也」。此只是还淳反朴之意。
横渠此说恐非孟子本意。
第十四章,明道曰:「既得后须放开,不然却只是守」。必大观颜子之学具体而微矣,然得一善则拳拳服膺而勿失,守之固也如此。不知明道放开之说抑何谓耶?上蔡亦曰:「学者须是胸怀摆脱得开始得」。必大窃谓固滞狭隘固不足以适道,然不勉学者以存养践行之实而遽以此为务,此曾点之学,非颜子之学也。
明道之语亦上蔡所记,或恐「须」字是必然之意。言既得则自有此验,不但如此拘拘耳,非谓须要放开也。曾点之胸怀洒落,亦是自然如此,未必有意摆脱使开也。有意摆脱,则亦不能得开,而非所以为曾点矣。上蔡说恐不缜密,生病痛也。
第十五章,横渠曰:「约者天下至精至微之理也」。然曰学者必先守其至约,又曰不必待博学而后至于约,其先固守于约也。必大谓精微之理必问辨攻索而后得之,决不容以径造。横渠之说,恐别有谓。
未博学而先守约,即程子「未有致知而不在敬」之意,亦切要之言也。
范氏于扬雄之说取舍不同,恐扬氏之说为当。
杨说是。
第十九章,《集注》云:「由仁义行,非行仁义,则仁义已根于心,而所行皆从此出」。「已」字恐未莹。
「已」字只作「本」字为佳。
第二十章,程子曰:「文王望至治之道而未之见,若曰民,虽使至治,止由之而已,安知圣人」?上云「文王望治而未之见」,下却云「民由夫治而不知」,何也?
望治之说恐不然。
又曰:「泄迩忘远,谓远迩之人之事也」。而横渠以祭祀当之,又以不泄迩为取纣之事,乃有罪不敢赦之义,恐牵合,不如程子说。
此通人与事而言,「泄」字兼有亲信、狎侮、忽略之意。
横渠云:「汤放桀,惟有惭德而不敢赦,执中之难如是」。又曰:「帝臣不蔽执中也」,又曰:「执中者,不为退让过越之事也」。其意盖曰汤之事既未尝越,亦无所退让,以大公之心而行其所当然,此其所以为执中尔。
横渠之意应是如此,孟子之意则未必然也。
又曰:「不泄迩,不忘远,敬事也」。是不敢忽易之意否?
是无所不用其敬之意。
程、张皆以望道为望治,《集注》谓文王求道之切如此。必大谓博施济众,修己以安百姓,尧舜犹以为病,文王之心即此心也。不知是否?
「不显亦临,无射亦保」,是文王望道如未见之事。
二十三章「可以取」,必大谓取之伤廉,不难于择矣。若可与不可与、可死不可死之间,不幸择之不精者,与其吝啬,宁过与?与其苟生,宁就死?在学者则当平日极其穷理之功,庶于取舍死生之际不难于精择也。
此意极好,但孟子之意即是恐人过予而轻死也。
王彦辅曰:「死生之际,惟义所在,则义可以对死者也」。明道曰:「不然,义无对」。
义不当偏与死对,而可别与不义为对。
二十六章杨氏之说自相牴牾。
杨氏类多如此,疑其见之未明,而精力亦有不逮处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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