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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肤仲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五三八、《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四九、《古今图书集成》学行典卷一○一、一一九、一四○
讲说次第且如此亦得,但终是平日不曾做得工夫,今旋捏合,恐未必能有益耳。
又有本不欲为而卒为之,本欲为而终不能为者,此皆规模不定,持守不固之验。
凡事从今更宜审细,见得是当,便立定脚跟,断不移易,如此方立得事。
若只如此轻易浮泛,终何所成?
不但教导一事也。
「絜矩」更无可疑,且更详味,须破得旧说,方立得新说。
不然,只是看得未透,未可容易下语也。
近觉朋友读书多是苟简,未曾晓会得,便只如此打过。
何况更要它更将已晓会得处反复玩味,言外别见新意?
决是有所不能矣。
以此理会文字,只是备礼,无一事做得到底,悠悠泛泛,半明半暗,都不成次第。
如何得有一个半个发愤忘食、索性理会教十分透彻,少慰衰朽之望乎?
《西铭》后题是去年未离家时所题,后来不能去得。
然此是道理所系,我且直之,固不容有所避也。
仁仲所说,因书报及,谩欲知耳。
所云不必置辨,今时流俗例为此说。
乃是自见道理不明,才有此说,便有此说之害。
许行之并耕,白圭之治水,二十取一,若似今人所见,则孟子亦何用与之辨耶?
释奠仪《政和五礼》中陈设、行事两条中有自相牴牾处(著尊、牺尊、象尊、酌献、先圣、先师。),不知曾见此失否?
向在南康,曾有申礼部状,论之颇详。
今未必有本,但细考之可见。
王伯照本却未见,有便幸录寄,并所定《须知》见寄,更加参考,方可刊行也。
政和礼》只首章仲秋下便疏脱,旧见申明中已改正。
近写得一本,却是此条。
如有旧日颁降印本,可检看,不然即托人于太常问之也。
学记本当作,但近日道学朋党之论方起,著甚来由立此标榜,招拳惹踢耶?
已展者不可缩,此却容斟酌耳。
又况韩文公脚下不是做文章处,为人指笑,却怪他不得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