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黄商伯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五三○
《大学》「知止能得」《或问》云:「知止云者,物格知至而于天下之事皆有以知其至善之所在」。又曰:「能知止则事事物物皆有定理」。至「能虑」,则又曰:「随事观理,极深研几,无不各得其所止之地而止之」。程子则曰:「格物非欲尽穷天下之物」,又曰:「今日格一件,明日格一件,积习多后,脱然有贯通处」。妄谓一物既格,则能知一物至善之所在,而亦可得其所止。然犹有定、静、安、虑之四节,学者必知止而用其力,然后求得所止也。今《或问》云:「天下之事皆有以知其至善之所在」,其释知止之本文全体可谓当矣。然恐学者见其有「天下」字,有「皆」字,以为必尽穷天下之理然后可以知至善所在而得所止。如程子所言格物工夫未足以知至善,必待物尽格,知尽至,始为知至。身修以至天下平,皆得所止之效与?所以继纲目三语之后言之,盖举《大学》全体极致与?乞赐指教。
经文物格犹可以一事言,知至则指吾心所可知处不容更有未尽矣。程子一日一件者,格物工夫次第也。脱然贯通者,知至效验极致也。不循其序而遽责其全,则为自罔;但求粗晓而不期贯通,则为自画。故古经、程子之言未见其有不同也。
《中庸章句》言人物之生各得其所赋之理,以为健顺五常之德,所谓性也。窃谓二五之精妙合而凝,则赋健顺五常之德,理无可疑。然自昔秖言五常而不及健顺,体之于心,得非敏于为善者是其健,循其自然者是其顺乎?然自昔秖言五常而不及健顺,何邪?
阴阳之为五行,有分而言之者,如木火阳而金水阴也;有合而言之者,如木之甲,火之丙,土之戌,金之庚,水之壬皆阳,而乙、丁、己、辛、癸皆阴也。以此推之,健顺五常之理可见。
《中庸章句》谓人物之生各得其所赋之理,以为健顺五常之德,所谓性也。《或问》亦言在人在物虽有气禀之异,而其理则未尝不同。《孟子集注》生之谓性章,以气言之则知觉运动人与物若不异也,以理言之则仁义礼智之禀岂物之所得而全哉。告子徒知知觉运动之蠢然者人与物同,而不知仁义礼智之粹然者人与物异。某旧□论性不论气之说、置器日中之喻与《章句》《或问》同,而《集注》仁义礼智之禀非物所得而全,则以所赋之理亦异矣。乞赐开示,以启愚蔽。
论万物之一原,则理同而气异;观万物之异体,则气犹相近而理绝不同也。气之异者,粹驳之不齐;理之异者,偏全之或异。幸更详之,自当无可疑也。
石氏《集解》引「生之谓性,性即气,气即性」一章,窃谓此章先明理与气不相离,遂言气质之性虽有善恶,然性中元无此两物相对而生,其初只是善而已。由气禀有昏浊,又私欲污染,其善者遂变而为恶。当为恶时,非别有一善性也。故有恶不可不谓之性,浊不可不谓之水之说,似指「成之者性」以后而言,与《孟子》拔本穷源性善之论不同。然恶或不萌,则本体亦有时发见。若能澄治,则复其初矣。至于水流而就下,以为继之者善,则是以喜怒哀乐已发之后皆指为继。窃谓须如《易解》之说,在「成之者性」以前,方是本旨。以浊比恶,亦是专指「欲动情流」之后。窃谓须如《大学集解》之说,因气禀之不齐,而又私欲生其间分此两节,然后精尽也。未审是否?
继之者善,《易》中本是就造化上说。到下句「成之者性」,方以人物而言。程子所引,乃借上一句便就人性上说,而指其已发动之所为也。不容说处,即性之本体。如冰则只是水,别著一字不得。至谓之善,则性之发如水之下矣。清浊之喻,又是一节,来喻已得之矣。大抵此一条说性字最多,须分别得甚句是本来之性,甚句是气质之性,即语脉自分明矣。
未发之前,唯当敬以持养;既发之后,又当敬以察之。未发之中,不待推求而已瞭然于心目。一有求之之心,则其未发者固已不得而见矣。剖析可谓明白。吕氏欲求中于未发之前而执之,诚无是理。然既发之情是心之用,审察于此,未免以心观心。前章《或问》谓别以一心求此一心、见此一心为甚误,《论语或问》「观过知仁」章亦有此说。岂非学者不能居敬以持养,格物以致知,专务反求于心,迫急危殆,无科级依据,或流入于异端,与始终持敬、体用相涵、意味接续者为不同也。
已发之处以心之本体权度,审其心之所发,恐有轻重长短之差耳。所谓「物皆然,心为甚」是也。若欲以所发之心别求心之本体,则无此理矣。此胡氏观过知仁之说所以为不可行也。
《中庸》第二十章之问语诚始详,明善择善所以为诚之基本者,亦始于此章并言之。旧尝观《乾》九三、九四与《坤》六二,觉圣人说《乾》之修为易,而《坤》则工夫紧实,似有圣贤之分。《大学》初说致知格物,《中庸》首章惟言戒惧谨独,工夫规模,觉得似比《大学》为高远。直至二十章,始言明善择善,与《大学》所以教者同。亦似二书随学者器质为教也。未审是否。
《大学》是通言学之初终,《中庸》是直指本原极致处,巨细相涵,精粗相贯,皆不可阙,非有彼此之异也。
五行各一其性,宜五行亦各一其德。旧闻先生说义理分界至处须要截然,要贯通处又自贯通。窃谓仁发而为爱,爱而得宜便是义,有品节便是礼之类,则体虽各立,而亦相贯通。窃恐五行亦如此。尝见人言五行之体质,便是土如木之坚,则亦有金;金之从革,亦有曲直之性也。未审是否,理有未明。虽于事非急,亦不可终于不知。略乞赐教。
曲直稼穑各是两事,馀亦合准此例。润下者,润而下也;炎上者,炎而上也;从革者,一从一革,互相变而体不变也。
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窃谓气之初温而已,温则蒸溽,蒸溽则条达,条达则坚凝,坚凝则有形质。五者虽一有俱有,然推其先后之序,理或如此。
向见吴斗南说五事庶證皆当依此为序,其言亦有理,幸试推之。
鬼神之理未易测识,然学者亦欲随所见决其是非。祀先之义,向来因「圣人不言有无」之说,窃谓气散而非无,苟诚以格之,则有感通之理。况子孙又其血气之所传,则其感格尤速也。未审是否?
三条皆善。横渠说五行数段甚精,可并考之。
陈胜私尝说雷霆震击,真有鬼物。先生不答。次日乃言,学者当于正理上立得见识,然后理之变者可次第而通。若将理之变者先入于心,立为定见,则正理终不能晓矣。窃尝服膺。妄谓夫子所言与答宰我之问,程子、张子之论,无非正理。但张子「神与性乃气所固有」之语似主气而言,却恐学者疑性出于气,而不悟理先于气,语似未莹。未审然否?上蔡之说,《或问》以为善。窃疑石氏所集其言有及于理之变者。如「自家要有便有,要无便无始得」,又似以心起灭,不问有无之正理。上蔡之意必不如是。某因「致死不仁,致生不智」之训思之,恐宗庙祭祀,不致死之也;葬埋坛墠,不致生之也。理之有者,圣人制礼,使人诚意以感通。其间曲折精微,莫非仁智之尽。若理所无者,圣人不道也。至于理之变者,窃谓皆气之所为而皆因于人,虽复多端,似可以次第而晓。所谓天地之妙用,岂非造化阴阳之理、人心精神之聚上下感化之所自欤?妄意如此,殊未明彻。乞指教。
此论甚善,但张子语不记子细。然论鬼神,则气为近,未至遽有先于理之嫌也。上蔡《论语·为政》卒篇论鬼神甚详,大概亦如来喻,恐可参考也。
按:《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四六。又见《古今图书集成》神?典卷四、学行典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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