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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子晦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五二八、《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四五、《鸿乙通》卷一五、《古今图书集成》乐律典卷六六、民国《顺昌县志》文卷二
德明向者侍坐,尝问降衷性具五典之彝,既已之而行之,或有未至,只是私欲所挠耳。
其要在窒欲
先生赐教云:「一分私欲便有一分不尽」。
时道中妄陈所见以及无极太极动静阴阳五气五性与夫万事善恶之出,因言:「大端人伦,似只如此不审如何工夫,方见得尽」?
先生云:「据说只是如此无可思索
此乃『虽欲从之,末由也已』处。
只要时习,常读书,令常在目前久之自然见得」。
佩服至训,罔敢失坠
兹者辱书,又蒙诲以离群索居之际自能提撕不废讲习体验之功,则与同堂合席,朝夕讲磨无以异矣。
某执书三复不胜感发
生我者父也,教我者夫子也。
俛焉孳孳毙而后已
因念颜子钻仰坚高恍惚前后喟然发叹,既知道体之无穷,又无所用其力,将欲罢之,而此理已跃如于中,有不容已者。
而夫循循善诱复示用力之方,博之以文,约之以礼。
颜子穷格克复,既竭吾才,日新不息于是实见此理卓然,若有所立,昭昭不可欺,且又非力行之所能至,故曰「虽欲从之,末由也已」。
颜子者,可谓真知者哉!
博文约礼先生所谓讲习体验之功也。
所立卓尔,亦岂离降衷之性、固有之彝哉。
而颜氏之真知如彼,后人不能及又如此进寸退尺,每诵师言惕然警惧
辄敢推广先生之说,复以求教,详赐开晓
幸甚
所论颜子之叹,大概得之,然亦觉有太烦杂处
约而言之,则高坚前后者,颜子始时之所见也;
博文约礼者,中间用力之方也;
欲罢不能以后者,后来得力效验也。
中庸所谓得一善则拳拳服膺不失者,正谓此博文约礼工夫不可间断耳。
若能如此实用其力,久之自然见得此个道理无处不在不是块然守一物而硬定差排唤作心性也。
若不如此,政使思索劳苦说得相似,亦恐随手消散不为吾有,况欲望融会贯通而与己为一耶?
旧见李先生常说少从师友幸有所闻中间无讲习之助,几成废堕
赖天之灵,此个道理时常只在心目间,未尝敢忘。
可见持守之功矣。
然则所见安得不精所养安得不熟邪?
近时朋友漫说为学,然读书不能记得本文讲说不能通得训诂因循苟且一暴十寒日往月来渐次老大,则遂漠然忘之,更无头绪可以接续
至有不获讲学之利而徒取废锢之祸者,甚可叹也。
来喻盖已得此大意,然持之以久,全在日用工夫,勿令间断,久当自有真实见处也。
班朝治军莅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
祷祠祭祀非礼不诚不庄」。
先生古人诚庄威严,盖为政以严为本,宽以济严之太过也。
某向闻其语,犹未深订。
近读《蒙》卦初六曰:「发蒙利用刑人,用脱桎梏」。
而《程氏传》曰:「圣王设刑罚以齐其众,明教化以善其俗,刑罚而后教化行。
治蒙之功,若非威之以刑,使之脱去昏蒙桎梏,则善教无由而入」。
反覆深思,若威信不立,诚不足以立政,然犹有疑焉。
孔子曰:「居上不宽,吾何以观之哉」?
窃谓居上以宽为本,宽则得众,严以济宽之不及耳。
一意任威,是《蒙》爻所谓以往吝」也,其弊将有至于法令牛毛者。
抑又闻之,四德之元,犹五常之仁,故元为善之长,仁包义礼智三者,先之以仁,裁之以义。
三代得天下以仁,莫不惨怛之爱、忠利之教。
所以不免刑者,亦好仁不仁耳。
今之为州县者不念民生之艰,刑罚失平,征取无艺箠楚流血,苟以逃上官之责;
过于宽者,又一切废弛不立所在有之。
此固不足道,然先王为政之本,宽严先后之异施者,不敢详讲
伏乞赐诲。
为政以宽为本者,谓其大体规模意思如此耳。
古人察理精密持身整肃,无偷惰戏豫之时,故其政不待作威而自严,但其意则以爱人为本耳。
及其施之于政事便须纲纪文章关防禁约截然不可犯,然后吾之所谓宽者得以随事及人而无颓弊不举之处,人之蒙惠于我者亦得以通达明白实受其赐,而无间欺蔽之患。
圣人说政以宽为本,而今反欲其严,正如古乐以和为主,而周子反欲其淡。
盖今之所谓宽者,乃纵弛所谓和者,乃哇淫,非古之所谓宽与和者。
故必以是矫之,乃得其平耳。
如其不然,则虽有爱人之心,而事无统纪缓急先后可否与夺之权皆不在己,于是奸豪得志善良之民反不被其泽矣。
此事利害只在目前不必书传考古然后知也缓急可否两事,无程限缓急不在己,不亲临则可否不在己。今见争讼到官常苦不得呈覆,须当计会案吏然后得之便可见其无政事,不待可否失当然后知其缪矣。又如县道两税簿上州磨审,皆有日限,有违失纠正之,无即签押用印给还。今有数月不还者,守倅不加省。如此之类,不可胜数以此为宽,不知孔子意里道如何也。)
为政必有规矩,使奸民猾吏不得行其私,然后刑罚可省,赋歛可薄。
所谓以宽为本,体仁长人,孰有大于此者乎!
河出《图》,洛出《书》而起八卦九畴之数,听鸣凤而生六律六吕之声。
因思黄帝造律一事,与伏羲画卦、大禹锡同功
度量权衡皆起于律,而衡运生规,规生圆,圆生矩,绳直准平至于四时、兴六乐,悉由是出。
故曰律者万事根本学者讵可废而不讲哉!
黄钟之管九寸三分损一,下生林钟
林钟之管六寸三分益一,上生太蔟
周旋十二律复生黄钟
而还相为宫之义,又一宫各生五声,总十二律凡生六十声。
八卦重而为六十四,皆自然之理也。
司马迁律数与班固《志》不同者多未晓,考其实亦无不同,但司马历书微隐此等费思索耳。
如黄钟长八寸七分或谓七」字是误,盖十分也,是为九寸
此等不审然否
十二律还相为宫,今考《礼运疏义黄钟第一宫,下生林钟,为徵。
上生太蔟,为商。
下生南吕,为羽。
上生姑洗,为角。
林钟第二宫,终于中吕,为第十二宫,各有上生下生所管之声。
此数盖本于司马迁历书》,然与黄钟为宫、太蔟为商、姑洗羽、林钟为徵、南吕为羽、应钟变宫蕤宾变徵不同
其次大吕太蔟终于无射应钟凡十二律迭相为宫,其下各有商、角、羽、徵、变宫变徵之声
向见书堂七弦琴准用此法以定清浊高下之声,但不知疏义各为一说,孰是孰否?
其必各有所主也。
变宫变徵,其声清耶?
不知古律已用之否?
后来增加之也。
至于律候一事,尤所未晓。
书传所载候气之法,置十二律密室,实葭灰管埋之地中一气至则一律飞灰
或疑所置诸律方不踰数尺,气至,独本律应之,何也?
此必有造化相感召之理。
或又按《隋志》之说曰:「律之长短不同,各齐其上,随深浅地中
冬至阳气地面九寸而止,惟黄钟之管九寸,故达」。
说似为有理。
今因其说而推之。
十一月黄钟,管长九寸
十二月大吕八寸四分
正月太蔟,管长八寸
二月夹钟,长七寸
而下之,其长者递减
至九月无射五寸
十月应钟四寸五分
虽埋律之地方不踰数尺,气至无不达,然候管长短不同,管长者必先达,灰亦先动
管短者气达在后
亦如所谓南枝春先到,北枝差迟耳。
不审然否
律吕之说,今有《新书》并《辨證》各一册,及向时撰序一篇,并往,可细考之,当得其说。
凡十二律,各以本律为宫而生四律
如黄钟为宫,则太蔟为商,姑洗为羽,林钟为徵,南吕为角。
黄钟一均之声也。
林钟为宫,则南吕为商,应钟为角,太蔟为徵,姑洗为羽。
林钟一均之声也。
各就其宫以起四声而后六十律之声备。
非以黄钟定为宫,太蔟定为商,姑洗定为羽,林钟定为徵,南吕定为角也。
黄、大、太、夹、姑、中、蕤、林、夷、南、无、应为十二律长短之次,宫、商、角、徵、羽五声长短之次。
黄钟一均,上生下生长短皆顺,故得各用其全律正声
十二律名,今俗乐亦用之。
合」字即是黄钟,但其律差高耳。
笔谈》言之甚详,可呼俗工问之。
林钟之宫而生太蔟之祉,则林钟六寸太蔟八寸,祉反长于宫而声失其序矣。
故以十二律而言,虽当为林钟,上生太蔟,而以五声而言,则当为宫,下生祉,而得太蔟半律四寸之管,其声方顺。
又自太蔟半律四寸之祉而生南吕五寸奇之商,则于律虽本为下生,而于声反为上生矣。
南吕五寸奇之商而生姑洗七寸奇之羽,则于律虽本为上生,而于声则又当用其半而为下生矣。
姑洗半律三寸奇之羽而生应钟四寸奇之角,则于律虽为下生,而于声反为上生矣。
其馀十律皆然
孔疏盖知此法,但言之不详半律杜佑通典》谓之子声者是也。)
此是古法,但后人失之,而唯存黄钟、大吕太蔟夹钟四律有四清声即此半声是也
变宫、变祉始见于《国语》注中及《后汉·乐志》,乃十二律之本声自宫而下六变七变得之者,非清声也。
如黄钟为宫,则第六变得应钟,为变宫,第七变蕤宾,为变祉;
如林钟为宫,则第六变得蕤宾,为变宫,第七变大吕,为变祉是也
凡十二律,皆有二变一律之内,通前五声合为七均
祖孝孙、王朴之乐皆同。
所以八十四调者,盖每律各添此二声得之也。
新书》此说甚详。
候气之说,其中亦已论之。
盖埋管虽相近,而其管之长短入地深浅不同,故气之应有先后耳,非以方位而为先后也。
但画一图,朝夕看诵,仍于指掌间轮之,久久自熟,乃见其妙。
此又可验凡事皆然,别无奇巧只是久而习熟便是妙处(《礼书》有此一卷,比《新书》差约。偶在他处,俟取到寄去看也。)
天有黄、赤二道沈存中云非天实有之,特历家设色以记日月之行耳。
夫日之所由,谓之黄道
史家又谓月有九行黑道二,出黄道北;
赤道二,出黄道南;
白道二,出黄道西;
青道二,出黄道东;
黄道而九。
如此即日月之行,其道各异。
况阳用事日进而北,昼进而长;
阴用事则日退而南,昼退而短。
月行春东,从青道
夏南,从赤道
秋西,从白道
冬北,从黑道
日月之行,其不同道又如此
然每月合朔不知何以同度?
而会于所会之辰,又有或蚀或不蚀,悉未能晓。
承指喻其行或高而出黄道之上,或低而出黄道之下,或相近而偪,或差远而不相值,则皆不蚀。
是时不能反覆,今望赐诲。
日月道之说,所引皆是
日之南北不同,然皆随黄道而行耳。
月道不同,然亦常随黄道而出其旁耳。
合朔时,日月同在一度
其望日,则日月极远相对
其上下弦,则日月近一而远三如日在午,则月或在卯,或在酉之类是也。)
合朔之时,日月东西虽同在一度,而月道南北或差远,于日则不蚀。
南北虽亦相近,而日在内,月在外则不蚀。
此正如一人秉烛一人执扇,相交而过。
一人内观之,其两人相去差远,则虽扇在内,烛在外,而扇不能掩烛。
秉烛在内,而执扇者在外,则虽近而扇亦不能掩烛。
以此推之,大略可见
此说在《诗·十月之交》篇,孔疏说得甚详。
李迂仲引證亦博,可并检看当得其说。
《易启蒙》曰:「圆者《河图》之数,方者洛书》之文」。
夫《河图》无四隅之位,截然四正而方,谓之圆,何也?
又曰:「圆者,星也,历纪之数,其肇于此乎」。
注云:「历法二始以定刚柔二中以定律历二终以纪闰馀」。
今考班固《志》,天数始于一,中于三,终于二十五
地数始于二,中于六,终于三十。
夫始、中、终如此,推之于刚柔律历、闰馀,却有未深莹者。
抑亦履端于始,举正于中,归馀于终之义乎?
然亦不合
愿求其说。
河图》既无四隅,则比之《洛书》固为圆矣。
注中三句,本《唐书·历志》一行之说。
二始者,一、二也。
一奇故为刚;
二耦故为柔。
二中者,五、六也。
五者,十日
六者十二辰也。
二终者,十与九也。
闰馀之法,以十九岁为一章,故其言如此
一章之数似亦附会当时姑借其说以明十数之为《河图》耳。
宁武子有道则智,邦无道则愚。
其智可及也,其愚不可及也」。
此章一句,初理会不得
今读《集注》,参考左氏传》,乃知武子卫成公无道失国之时,周旋其间尽心竭力不去
成公京师武子求掌橐饘,赂医薄酖,免卫侯于死,终以复国
元咺之讼,武子又独以忠而获免
其能保身以济其君如此,虽谓之智可也
而夫子曰其愚不可及
夫子尝曰:「君子哉,蘧伯玉
有道则仕,邦无道可卷而怀之」。
伯玉之事责武子,虽谓之愚不识时,亦可也。
武子惓惓忠君,不避险艰能为人所不能为抑亦难矣。
故夫子曰其愚不可及,盖闵之也。
今观《论语一书,于有道无道之世屡致意焉。
其称南容曰:「邦有道则仕,邦无道则免于刑戮」。
武子之免者亦幸矣。
武子仕卫两世,其君信任之,义不可之而去,其几于汉王允乎。
不免被害
尝闻先生周子之言曰:「学颜子之学,志伊尹之志」。
伊尹以天下为己任者也,治亦进,乱亦进。
然使成汤不兴聘币不至,虽五就桀,其志曷施?
陈蕃汉代人豪驱驰险阨之中,与刑人腐夫同朝争衡,屡退而不去者,以仁而为己任人伦莫相恤也。
卒以谋疏见杀,亦昧于夫子免刑戮之戒矣。
陈蕃、王犹是当时朝廷倚任,身居鼎轴,义当与国存亡
故程子曰亦有不当愚者,比干是也
若无言责官守,则如东海逢萌当先汉之乱,愤三纲之既绝,挂冠东都门,浮海而去,惟恐其或缓也。
君子之道或出或处,或默或语,讵可不识时几?
聊发狂言,以验中否
所疑宁武子事大得之
但为蘧伯玉、南容之愚则易,而为武子之愚则难。
所以圣人有「不可及」之叹也。
陈蕃、王允固不得伯玉、南容之愚,然事未成而谋已泄,允功未就而志已骄,则又不能为宁武子之愚矣。
其所以取祸也。
然为逢萌则甚易,为二公则甚难,又不可以彼而责此,但当问其时之如何与其所处之当否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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