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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参政劄子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四七九、《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二九
熹窃以仲冬之月,阳气潜萌,伏惟参政相公钧候起居万福
熹伏蒙钧慈还赐手教捧读感悚不知所言
区区之请,又复不遂,虽容庇,得免大戾,然非素心所望门下也。
今复有状申奏,并恳诸公矣。
此事直自去冬此等时节劳攘至今若使鄙意止为备礼辞让亦何苦冒触天威烦渎朝听,更使不相乐者得以其后而终不自已耶?
寔以从初不欲虚受,已有状申省甚详。
后来既以罪去,其无分豪之补可知即是全无义理可受官职,其势不得不辞。
前此赵公察知此意,许以再上,当为开陈
若渠更得一两月不去,则此事已定久矣
不然,则及国论未变、善类未逐之时,冒昧受了,今亦无由追悔
却是后来过了许多时月,入了许多文字,说了许多道理下稍只如闵默受却,则熹虽无状,岂有颜面可见友朋
不得已须至再上,以得为期
却望参政力赐主张协赞诸公,同为敷奏
其所请实诚意则天意必须可回;
或恐不欲尽夺,即得降一二等,却得旧来所带阁撰,熹亦不敢固辞矣。
况此因熹力辞而改,即非责降,而可以保庇孤踪,免遭弹射,又可以全国退人之礼,于事体无所伤,庙堂何惮而不肯为乎?
如更不蒙留意则是参政略无矜念之意,而直付之言路笔端使得肆其诋毁,而诿曰我无所预也。
熹不得请,即须得罪,决于此行。
若使未然,亦不容苟止,但自此不复敢以告于门下,而坐待谴诃之及耳。
伏惟少垂意焉。
贴黄内事,恐只荫补磨勘两事须合改正
盖熹去年本是带职员郎前此一郊中子已叨恩命去年自不合奏请非但不应京官也。
磨勘则所供考第不知比之庶官月日如何,恐或不足,则亦当镌改
其馀虽不系利害,然得尽削去,亦一快也。
今年遣人来往虚费不赀,今亦不能复遣。
初欲附递致恳,适龚提干过门,谨此修敬,并致下怀,切幸情照
无由瞻望驰仰良深
切几以时为国自重,熹千万至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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