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仓部及运司检放三县苗米数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四六三、《晦庵先生朱文公文别集》卷一○ 创作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星子县
本军照对管属星子、都昌、建昌三县自六月以来,天色亢阳,阙少雨泽,田禾乾枯,本军恭依御笔处分,严禁屠宰,精意祈禳,及行下诸县,精加祈祷。去后,续据星子、都、建昌三县申,依应遍诣寺观神祠及诸潭洞建坛,祭祀请水,精加祈祷,雨泽并无感应,今来诸乡早禾多有乾损。及备据税户陈德祥等披诉,所布田禾缘雨水失时,早禾多有乾槁,不通收刈,申乞委官检视,除放苗米。本军除已依条行下诸县,令人户供投土段文帐,差官检视,及于七月十六日具录奏闻,并申朝省及诸监司照会施行,遂选差委迪功郎、司户参军毛大年前去星子县,及委迪功郎、星子县主簿李如晦前去都昌县,及委从政郎、司法参军陈祖永前去建昌县,同逐县知县躬亲诣旱伤田段地头,逐一对帐检视。续据所委官具到已检放过人户灾伤田段,共放过米三万七千四百五十硕一㪷二升三合一勺申军。本军今照星子、都昌、建昌三县淳熙七年分管催人户苗米四万六千五百一十九硕六㪷五升四合五勺四抄七撮,数内除豁所委官检放过米共三万七千四百五十硕一㪷二升三合一勺,统均计放八分以上外,实催米九千六十九硕五㪷三升一合四勺四抄七撮。本军已具奏闻,乞存留上件米支遣官兵外,今开具诸县检放实催米数下项,合具状供申行在尚书仓部及申转运司使衙照会。
星子县管催米六千五百三十石七斗三升二合六勺,已委司户毛迪功同知县王文林下乡检视。
检放米五千三百六十八石七斗二合一勺,检放计八分二釐二毫。
先放五斗以下四百石三升二合七勺,所委官检踏放四千九百六十八石六斗九合四勺。
实催米一千一百六十二石六斗六升五勺。
都昌县管催米一万九千七百七十五石五升一合四勺八抄七撮,已委星子县主簿李迪功同权县孙迪功下乡检视。
检放米一万六千八十四石二斗七升一合,放八分一厘三毫四系。先放五斗以下一千八百六十四石八斗七升七合。
所委官检踏放一万四千二百一十九石三斗九升四合,实催米三千六百九十石七斗八升四勺八抄七撮。
建昌县管催米二万二百一十三石八斗七升四勺六抄,已委司法陈从政同知县林宣教下乡检视。
检放米一万五千九百九十七石七斗八升,放七分九厘一毫五系。先放五斗以下米五百四十一石六斗七升。
所委官检踏放一万五千四百五十六石一斗一升。
实催米四千二百一十六石九升四勺四抄。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