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俗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四五六、《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九九 创作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星子县
《孝经》云:「用天之道,因地之利(谓依时及节耕种田土。),谨身节用(谨身谓不作非违,不犯刑宪;节用谓省使俭用,不妄耗费。),以养父母(人能行此三句之事,则身安力足,有以奉养其父母,使其父母安稳快乐。此庶人之孝也。」庶人,谓百姓也。能行此上四句之事,方是孝顺。虽是父母不存,亦须如此,方能保守父母产业,不至破坏,乃为孝顺。若父母生存不能奉养,父母亡殁不能保守,便是不孝之人,天所不容,地所不载,幽为鬼神所责,明为官法所诛,不可不深戒也。),
以上《孝经》《庶人》章正文五句,系先圣至圣文宣王所说。奉劝民间逐日持诵,依此经解说,早晚思惟,常切遵守,不须更念佛号佛经,无益于身,枉费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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