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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还待制职名奏状(三)1195年3月3日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四四五、《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二三、《朱子奏议》卷一五 创作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
右,臣三月三日尚书省劄子,以臣再奏,乞追还焕章阁待制职名
奉圣不允
臣已即时望阙遥谢圣恩讫。
但念臣之所请,实出丹衷天听太高,未赐开允,迫以私义,决难冒居,敢复控陈,必冀省察
盖臣窃以西厢待对,名列近臣班序既崇,恩礼尤渥。
国家所以宠待儒学议论之贤,欲其虽或守藩奉祠于外,而犹有论思献纳之责,不异朝夕陪侍禁闼之下,出入周卫之间也。
臣之凡愚,素号山野入侍经幄,仅及四旬意见阔疏言辞鄙拙,固已自知不堪选用之意。
惟有中间辄议僖祖皇帝皇家始祖不当一旦并行祧毁,且使太庙之祀止及八世,降于天子九庙之礼,尤非所宜,独蒙圣恩特赐宣问
亲奉玉音以谓僖祖之庙自不当迁至于再三,即以所进议状并劄子并行降出
窃意已蒙嘉纳,必遂施行
不谓孤论难持,竟亦无取
退伏循省,益愧心颜
尚借宠荣,许仍旧职非但有乖舆论,亦恐上累清朝控避莫回,周章失据
敢冒万死再犯天威
欲望圣明察臣诚悃,纵未重加贬黜,亦合收还误恩,庶使孤踪获逃后咎
无任天望圣皇俟罪之至。
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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