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立武学生员升补校定法奏 南宋 · 樊仁远
出处:全宋文卷五四○八、《宋会要辑稿》崇儒三之四○(第三册第二二二七页)
武学生以一百三十人为额,自绍兴二十七年国子祭酒杨椿申请以外舍生岁终预校定,次年公试合格,不分等第,尽行据阙升补,遂至每榜升补少至七八人,多至十四五人。至乾道五年国子司业程大昌病其滥进者多,申请以外舍生赴公试有校定人入上等者补入,中下等者候将来再试,入中等者听补。又立格太严,两年公试仅升补一名。至乾道七年,国子祭酒芮烨乞依旧行杨椿所立之法,当年补至十五人,复有滥进之弊。乞将前后申请斟酌中制,别立升补校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