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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立武学生升补校定法奏淳熙元年 南宋 · 樊仁远
 出处:全宋文卷五四○八、《宋会要辑稿》崇儒三之四○(第三册第二二二七页)
武学生一百三十人为额,自绍兴二十七年国子祭酒杨椿申请以外舍生岁终校定次年公试合格不分等第尽行据阙升补,遂至每榜升补少至七八人,多至十四五人
至乾道五年国子司业程大昌病其滥进者多,申请以外舍生公试校定人入上等者补入,中下等者候将来再试,入中等者听补。
立格太严两年公试升补一名
至乾道七年国子祭酒芮烨依旧杨椿所立之法,当年补至十五人,复有滥进之弊。
乞将前后申请斟酌中制,别立升补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