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陈择之墓志铭1186年 南宋 · 杨万里
 出处:全宋文卷五三七三、《诚斋集》卷一二九、《永乐大典》卷三一五五 创作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君讳字择之,陈氏。
清江人
祖宗礼,以高年赐爵迪功郎
父善,明经,尤邃于《易》。
君幼刻苦自奋,必欲续闻。
既冠,以《易》学再贡,擢乾道丙戌第,主衡州衡阳簿。
未上,张公孝祥帅潭,爱其材,招与之俱,因从南轩先生张公栻受学焉。
及官衡阳,有杀人于野主名不立提点刑狱郑公丙游徼甚急,吏迹一驿卒,其襜有血,掠讯诬服
献之郑,郑下之州,诘之皆不冤。
州下之邑,君摄邑,疑之。
初诊尸,得死者裯,署曰「罗仲美」,君即揭诸衢,有见而哭者,曰:「吾子也」。
仲美与其族弟馀偕商,而仲美赀倍,馀杀而取之。
君逮馀,辞服
白之郑,释驿卒由是名闻一路
郴饥,官粜无纪,人相蹂死。
部使者命君往振之,书当籴者伍之,而畀以一券,日许一人持券递递以籴,简而周,整而无哗,诸郡法焉。
荐举从事郎,调赣州赣县
南轩先生,招君摄莫府
广西诸郡计仰漕司子钱,漕辄啬,帅以闻,请益下漕,漕辄格。
会漕阙,帅摄漕,君赞帅,岁增诸郡子钱十三。
岁市大理马,马来已二千里,自邕达诸军又倍,故多道毙。
旧有圉,君请憩而饲之,瘠者止,良者行,后者至,先者发,马用不耗。
帅辟奏为真不报
既至赣,太守书留公正待以客。
县赋不给,每讼不直者,令入金钱,君首除之。
官钱曰经总制者,隶提点刑狱司,有使者秋毫,计一路逋钱大万,君亟言曰:「此钱旧制所无,借未能除,不失凡最足矣,今又益之,乎」?
愧而止。
部使者列其治于朝,诏中书书其姓名
荐举宣教郎,知赣州兴国县
未上,会留公制置四川,辟掌机宜文字
西南夷旧为蜀患,近时复创马市,岁不能彻戍。
议者欲用利路义士法,什伍黎、雅之民,如李德裕雄边子弟,以代更卒
朝廷下其议制置司,檄君经纪之。
君言其不可
两州之士无虑六千,盍析为二,择壮者二千以备边,馀以居守,则民可用,戍彻。
蜀法榷酒钱曰折估者病民上欲损甚,下蜀议,制置檄君益昌定议。
君上总领冯公宪,词甚恳恻,卒减缗钱三十万。
初,蜀之民私以楮券为货,谓之交子
至天圣中,官始权之,再岁一易,谓之交界
其后有司并缘巧取,凡券之微坏者,皆没入之,不赂不易
蜀之兵为屯十有八,所隶之将三,士之廪给当折物为钱者,必其视所屯之地,称其土物之直,以直之低昂为钱之多寡
故米之估则龙州仙人关之半,绢之估则兴元西和州三之一,银之估则大安龙州之半而过之
乃有军在某州之屯,反用他州之估者,故军多怨讟
留公忧之,乃与君谋,杜交界之奸以信楮券,平廪给之估以慰士心。
君虽在远,而贤称日至于朝,近臣有欲荐君为郡而君死矣,人皆惜其用之不尽也。
天资敏而静,密而宽。
遇事迎刃而解,亦不自功
事至不拒,事已不有
听讼从明,决讼从恕。
与人言若无所拂,而实有所规。
上官细粗介通不同不为逢迎,每言辄听。
与同寮处如家人不见崖异,亦不诡从。
君自受学南轩进进日新
尝扁其斋曰「克」,南轩铭焉,其属意于君盖甚远云。
为文覃思深湛,词乃夷易尤工于诗,得江西体。
年四十有九,淳熙十一年五月二十有六日卒于官。
明年二月,其孤返柩自蜀,九月丁酉葬于建安乡古堂之原。
娶曾氏。
三人:男复之、涣之,女适郭琛。
皆举进士
三人二男一女
复之不远二千里走行在所,以太学博士彭龟年所状君之行谒铭于某。
某与君雅故,敬铭之曰:
猗嗟择之,其挟不訾,其趋不卑。
南轩是师,趾其堂基,衷其璧圭
一笑而归,将遐其蜚,而蚤其披。
侯丰其资,侯啬其施,云谁之司?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
文中地点一览(电脑自动提取,难免有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