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胡元质收籴米随市价还价钱诏乾道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南宋 · 宋孝宗
 出处:全宋文卷五二四四、《宋会要辑稿》食货四○之五三(第六册第五五三五页)、《宋会要辑稿补编》第六三六页
胡元质已降指挥收籴米一十万硕,随市价支还价钱,每三日一次实直市价三省、枢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