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诸路帅臣监司悉具部内知州治行臧否奏闻诏(绍兴三十二年八月二日丙寅) 南宋 · 宋孝宗
出处:全宋文卷五二○七、《宋会要辑稿》职官四五之二三(第四册第三四○二首)、《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二○○、《宋史全文续资治通鉴》卷二三下
朕祗膺慈训,诞保斯民,永惟戚休,系于牧守。昔我祖宗,每思共理,乃分道遣使,以寄耳目,守之臧否,靡不周知。故累朝之民,安于田里。法令犹存,而人莫克举,是以循良不劝,而贪暴未革,将何以助朕为治?咨尔部使者,其悉乃心,察列城之政,举循良,劾贪暴及疏怠旷职者,以听升黜。至于任非其所长、无他大过者,亦条列以闻,朕当命以他官。刺举以公,朕则有赏;阿私失实,罚亦随之。其令诸路帅臣、监司限两月悉具部内知州治行臧否连衔闻奏。苟违朕言,令御史台弹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