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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判舒州沈君焕墓碣嘉泰三年 南宋 · 周必大
 出处:全宋文卷五一九四 创作地点:江西省吉安市
绍熙三年正月戊寅沈君叔晦卒,十二月丁酉庆元府鄞县翔凤乡象坎山龙尾之原,凡四方知名皆来吊祭,而全州杨简太学正袁燮又诹乡评志圹行实,授其子来请铭。
追思立朝不能推贤扬善,予愧叔晦
益者三友叔晦不予愧也,铭可已乎
按沈氏世家定海县已而徙鄞。
曾祖开。
祖子霖,经明行修,主惠州博罗县簿。
父铢,力以道义教子,终承务郎签书镇东军节度判官公事
君讳叔晦字也。
少而奇伟,年二十四举于乡,监补魁多士
乾道五年省试第二,以右迪功郎绍兴府上虞县
乡村不识胥徒,境无犬吠警。
吏匿经界籍,争讼纷然,令檄追證。
拘籍鐍之,操验稽决,积弊以革。
淳熙四年,调扬州州学教授,未上。
八年,诏为太学录
始君为生员,即语人曰:「天子学校隆师亲友循规蹈矩,以倡郡国」。
临川陆九龄子寿之贤,从而学焉,见闻日广朋从趋向归于正。
既列学官,则以昔所躬行诸人早暮延见学者声誉日章长贰同僚已怀媢嫉
会充殿试考官唱名序立廷下,孝宗伟其仪观,遣内侍姓名,众滋忌之,而君益侃侃自将
或劝其姑营职耳,道未可行也。
君曰:「道与职二乎」?
私试发策,引《孟子》「立乎人之本朝而道不行,耻也」,意似有所讽。
言路方以安静大体,疑其讪也,摘君与长官争议,丐少折之
在职八旬,得高邮州教授而去,兹可观过矣。
明年丁父忧
服阕,选充浙东安抚司干办公事,用举主从政郎
高宗山陵,越帅郑侍郎汝谐奏充修奉官
移书御史,请明示丧纪本意使贵哀戚之心生,则茇舍菲食自安不烦弹劾须索绝矣。
后司张尚书枃来,复委之检察
君治并缘为奸者,追赏率敛者,支费顿减。
岁旱常平使者分择官属拯恤,君得上虞馀姚二县无复流殍
诸司交荐十五年常格宣教郎、知徽州婺源县。
三省荐书以闻,上犹简记许申通判舒州将用之也。
光宗覃恩,转奉议郎赐绯银鱼,归徯官期,益笃为己之学。
天性孝敬,父在时,每对客必拱侍燕集,竟席乃退,晚奉母尤至诚
颇疑性过刚大书《戴记》「深爱和气愉色婉容」于寝室以自警。
友爱其弟,抚养孤侄
家虽贫,一毫不敢假于人,甘旨之奉独丰,人疑不贫也。
会稽义田,凡吉凶有力不给佽助有差,即白乡贵效之,得田数百亩,月增岁益,遂为无穷之利。
既病犹不废书孜孜人才国事为言
曾子弘毅士仁己任死而后已孟子明善诚身诚身以悦亲,悦亲以信友,信于友乃获于上。
若吾叔晦所谓任重而道远,诚其身以获乎上者,非耶?
自阨间言,其志既益坚,不幸五十三而没。
使天假之年成就岂易量哉?
虽然当户,锄之者人也;
雷风振林,直木斯拔,兹岂人乎?
天道难言,予复何咎?
既序且铭,哀而不怨,亦叔晦之志也欤
君先娶杨氏,有贤行前一纪卒。
丰清敏公孙吏部郎中谊复以长女配之。
四男:传曾、鲁曾、省曾、敏曾,皆传父业
鲁曾今名杰,用宗荫迪功郎
四女:长适舒钘,次适吕乔年、胡吁,次许嫁知至,俱名门也。
孙男一,嗣隆。
孙女一,尚幼。
家藏五卷大率仁义之言。
铭曰:
嗟我叔晦行高才全。
学富于海,道直如弦
秀出周行颀而俨然
惟皇侧席伊谁忌前
可抑者进,胡夺斯年?
命实使之,彼何诛焉?
未尝尤人,矧岂怨天?
其事好还,后当邈绵(《平园续稿》卷三八。)
私、发:原脱,据右引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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