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行鄂军御笔回奏 南宋 · 周必大
出处:全宋文卷五○六九、《奉诏录》卷四 创作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臣伏准御笔:鄂军必须先作施行,或令具析体究,可拟指挥来。臣昨日已尝面奏,驭将恐难一律,如镇江庸驽无耻,虽日加诘问,不以为辱。郭杲盖非其比,必须审而后行。如总领近方叙述其能,臣前日进呈劄子是也。赵雄又倚重杲,见在荆南筑城,兼去鄂稍远,不过差官前去,徒成形迹。容臣将贾伟劄子大概拟定指挥,十一日进呈,径令具析,似为合宜,计不争此三两日事。未审圣意以为然否?节录示其兄者当同将上,其随州信阳事续拟体问指挥,并俟圣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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