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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奉大夫石公墓志铭 南宋 · 陆游
 出处:全宋文卷四九五○、《渭南文集》卷三六
公讳继曾,字兴宗
周武王之弟康叔封于卫,五世靖伯,邑于石,是为石氏始祖
会稽新昌之石实自青之乐陵南徙,距公二十三世,其详见于世谱
左朝议大夫、累赠正奉大夫讳端,中朝散大夫大理正、出为福建路参议讳邦哲迪功郎温州平阳县主簿、累赠朝奉大夫讳祖仁,公之三代也。
公幼颖异,入家塾日诵千言过目不再
寺正筑堂,名博古藏书二万卷,每抚公叹曰:「吾是书以遗尔,无恨矣」。
客至,侍左右进退应对唯谨
悚然不敢童子视之,曰:「石氏未艾也」。
朝议捐馆舍时,公尚未生,遗言致仕任子恩,当以予适曾孙
公既生,补明州文学,调黄州黄陂县以便养亲
监潭州南岳庙,历临安县新城县主簿楚州司理参军监行编估打套局门,监建康府户部赡军西酒库,知饶州德兴县两浙转运司主管文字提辖行在文思院
未及造朝,以疾卒于家,享年五十有八。
迪功郎十迁至朝奉大夫
公事亲孝,执丧如礼,毁瘠不可识,除丧久之乃复。
居官家法,以廉自励
俸入可以受,可以无受必辞
馈赆可以取,可以无取,必却。
公而忘私约己而裕物,捐利而笃义
主簿新城时,谨簿书,抳吏奸,以善其职闻。
于潜丞,邑民欢于境上曰:「奈何夺我主簿」?
久乃涕泣辞去
楚州治狱详明
县尉一日获盗十辈,意且得醲赏同僚为言:「君虽恕,然不可纵盗」。
公正色对曰:「盗诚不可纵,罪亦不可入,囚辞亦不可不尽」。
同僚退相顾曰:「尉赏不谐矣」。
然惮其正,不敢复言
狱成,真盗才伍人,馀破械遣去。
部使者赵公思尤贤公,一路疑狱滞讼,辄以委公。
公治之无遗察,虽受罚者,皆称其平。
德兴壮县,俗喜负气健斗而终讼。
公始下车,叹曰:「是不可以柱后惠文治也」。
于是为政一本教化,有兄弟宗族争讼者,辄对之泣下,多感愧而去,俗为一变
缮治学宫,聚经史,丰膳羞,尊延耆老,而宾友秀民,又创小学诱进童子诵书之声,闻于行路
科诏德兴,与荐送者二十有三人,比他邑为最盛。
县之远郊贫民多子,或不能全,公举胎养之令。
保伍以察之甚悉,而盗攘不得辄发。
其政大抵类此
以上闻,势孤无为援者,不报
还朝,从吏部两浙漕司属官,公澹然无滞留色。
浙江西陵渡,旧设官舟楫岁久不复择人,其弊丛出,岁有覆溺
建言,请各命文一员,察其勤惰,以为升黜
渡舟一,置备舟二以翼之,虽有恶风怒涛,可无大害
江之津,官旧为筑舍数十区为待渡之所,后辄废,往来暴衣露盖之患,公亦请以官废房复之。
有施行者,皆至今为利,而议者惜其不尽用也。
公虽以任子入仕,然志在继世科,尝贡礼部不合有司,退而力学著书
比卒,遗稿次第数十卷多可行世
娶郭氏,封安人先公一岁卒。
丈夫子三:曰正大正谊正权,皆举进士
正大亦尝至礼部
女子子九,已嫁者五。
乡贡进士郭溪修职郎邵武军司户参军赵善騋、从政郎隆兴府府学教授王益之国学进士孙之渊、国学进士刘敏文,其婿也。
诸孤将以卒之明年庆元六年正月丙午,葬于山阴县谢墅之原,以安人祔前葬,来请铭。
铭曰:
大夫,秀而文。
自强,仕有闻。
中郎,返蒿焄
我作铭,贲其坟。
百世,仰遗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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