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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举程文之弊奏淳熙十四年三月三十日 南宋 · 洪迈
 出处:全宋文卷四九一四、《宋会要辑稿》选举五之一○(第五册第四三一七页)、《宋元通鉴》卷八九、《续资治通鉴》卷一五一
窃见近年举子程文流弊日甚,固尝深轸宸虑
臣僚建请,下之礼闱,盖将训齐士类革去旧习
渐渍以久,未能遽然化成
仰惟祖宗事实,载在国史,稽诸法令不许私自传习
举子左掠右取不过采诸传记杂说以为场屋之备。
牵彊引用类多讹舛不择重轻,虽非所当言,亦无忌避
其所自称者,又悉变「愚」为「吾」,或于述时事继以「吾尝闻之」、「吾以谓」等语。
其间得占前列,皆尘睿览臣子之谊,尤非所宜。
至其程文,则或失之支离,或堕于怪僻
考之令式,赋限三百六十字,论限五百字。
经义策论一道有至三千言;
散句长者至十五六字,一篇计五六百言。
寸晷之下,唯务贪多,累牍连篇无由精好
所谓怪僻者,如曰「定见」、曰「力量」、曰「料想」、曰「分量」、曰「自某中来」、曰「定向、」曰「意见」、曰「形见」、曰「气象」、曰「体统」、曰「锢心」及「心心有主,喙喙争鸣」、「一蹴可到,盥手可致」之类,皆异端鄙俗文辞
止缘迂儒曲学,偶以中选,故递相蹈袭,恬不知悟。
臣等虽择其甚者斥去不收,而满场多然,拘于取人定数不可胜黜。
间有文理优长,寘在高选者,亦未免有此疵病
以此章下国子监并诸州学官,揭示士人,使之自今以往一洗前弊,专读经书史子。
三场之文,各遵体格,其妄论祖宗与夫支离怪僻者,严加黜落
庶几士气一新,皆务实学。
文理既正,传示四方足以将来矜式上副明时长育成就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