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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仕绍兴二十九年 南宋 · 洪迈
 出处:全宋文卷四九一三、《容斋随笔》卷一○
乞令吏部立法自今以往当得致仕恩泽人物故者,即以告所在州,州上省部然后夷考平生,非有赃私过恶于式有累者,辄官其后人。
真能陈义引年,或辞荣知止者,乞厚其节礼,以厉风俗,贤于率天下为伪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