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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公墓志铭 南宋 · 韩元吉
 出处:全宋文卷四八○三、《南涧甲乙稿》卷二一
敷文阁学士右通议大夫致仕桐庐县开国伯食邑八百户、赠右宣奉大夫方公讳滋字务德
其先有名储者,显于汉。
至唐末,千以诗名江南门人谥为元英先生
七世而惟正,业儒以孝闻。
生子楷及孙蒙,相踵景祐治平进士第,始大其家,今为严州桐庐县人
其讳楷者,公曾祖也。
驾部员外郎,赠中大夫
妣吴氏,赠太君咸宁普安郡
其讳蒙者,公祖也,任屯田员外郎,赠银青光禄大夫
妣陈氏,赠夫人永嘉郡
考讳元修,任朝请郎,赠特进
妣王氏,尚书左丞安礼之女也,赠夫人馀杭郡
公生十三岁,遭王夫人忧,已能尽礼
宣和末特进没于魏幕,群盗方煽乱,公号泣奉丧疾驰,夜则阙地以殡,与其家屡失,仅归祔馀杭夫人之墓。
遗恩起家迪功郎江南东路茶盐司干办公事,改浙东
参知政事张守绍兴府,辟为观察判官,委以裁决一府尽倾。
戍卒部曲谋变,公独从张公驱数骑诛其首。
朱丞相胜非继为帅,益知之,归即荐可用,就差浙东安抚司干办公事,除枢密院计议官
侍从五人又荐之,赐对便殿,献筹合上意,改宣教郎,辟行宫留守准备差遣
进陈十事复除计议官
常同迁御史中丞,以亲嫌请外,除提举江南东路公事
又言谋画不一上下苟安,宜悉召廷臣折衷一定之论,断而行之。
上欣纳,训奖甚厚。
绍兴九年,以言者罢,主管台州崇道观
明年,知秀州
转运使檄为他州御马千斛,公曰:「郡输有常经若为他州偿赋,当倍取于百姓,吾以罪去不能也」。
漕者遂屈。
既而又欲别取二万斛,公亦奏拒之。
常平米三千斛,以筑华亭禦海堰,至今为利
直秘阁,以言者落职,复得崇道观
楚州民有僧徒佛会怨家诬告夜聚妖党,系狱数十人
公杖其首者,啖以腥血遣之。
河南百馀家来归,公以民避苛政可却,散之村疃
部使者劾公擅出有罪招纳敌人朝廷不问
而公力请引避,除广南西路转运判官
直秘阁,知静江府
猺人杨再兴叛服不常,丐遣鄂州平之以为新宁县
道士莫六名善走,能昼夜行三百里数犯亡命为盗,众且千馀
以钱百万募武士缚之,数州遂静。
公方为漕,时行经界法,常论黎猺土旷人稀,难与内地匹,恐遂生事
至是琼管骚动啸聚八千人,入州县,劫囚徒,炽甚。
朝廷记公前议,为罢广南经界,且命公招拊,乃定。
直敷文阁、知广州,放系囚七百馀。
会兼舶事,非令甲所当输,一切不取
盗齐孙为害十五年,公疑有为之橐者,既而果得新州吏与贼通状,盖每调兵吏辄阴告孙,使得遁去,兵退则复出,果不能捕,一举获之。
移知福州海寇犯境公命水军破贼,凡贼所有,官不问也,众争奋海道肃清
公在州,罢城郭保伍之禁,决私堰六十所以便民,兼主管崇道观
三十一年,除京西转运副使
边事日闻公见宰辅备边计,不能用,复奉祠
明年冬,知庐州对于建康行宫
公言金主已死,彼国方乱,宜经理淮甸以观其变,即具上数十条。
至则斩溃卒入人家者,收横涧民兵以置屯田边境大安
移知镇江府献议者增沙田芦场租赋公疏五说论之。
隆兴改元,以言者罢。
王宣连岭右为盗,害雷州守臣,择静江帅。
公之去四明也,夺敷文阁,遂复旧职。
召对,上曰:「朕知卿治绩言者妄也。
岭寇方长,故藉卿以往」。
公请方略,上曰:「卿旧治,待朕言乎」?
就道,贼已平,改知鄂州
步军司戍数千归自石城总领所不肯任其廪食,公曰:「军虽无功,可乏食耶」?
自市刍粟与之。
事闻,朝廷总领所偿公。
复知镇江府,其冬敌亦犯淮,淮民渡江亡虑数十万,公日走江滨劳集,为开旧港泊舟,使避风涛
他州流移类多剽夺,独公境安甚,饥者皆得食
比去,无不感泣
大臣观师江上,欲五里烽燧,公曰:「滨江犹有冈阜举火,南则水乡汗漫,易失候望一炬两举或且召乱矣,岂若严斥堠不数驿可至都门哉」?
有旨是公议
乾道改元,除两浙转运副使,罢敌使夜行火炮,去二十年之弊。
又论湖州丁绢最重,至生子不敢举,请输旧制额钱。
权刑部侍郎刑法用例稍弊,已诏自是不得奏裁,公谓奏裁定法,愿依建隆旧制,若法所不可,勿许滥奏。
上从之。
吴郡全宥四十人
祖宗朝士大夫台谏论列监司按劾,若事涉赃私,必加考覈
近年不复行,皆罢免
干官任子,刑寺约以罪,无不拘碍
自今虽有论列按劾,而未经鞫正者,免约以法,遂为定制
兼权户部有请贫民富家第偿其半者,公曰是使富家不肯贷,而贫民亦无所资食也,议不行
户部尚书,充贺金国正旦使
襟度坦夷吐论平正敌人有所指谕,公应答无留词,敌亦用是推重
他日吾使至敌中,犹问公安否,为何官。
久雨应诏论辟境罢沙田芦场之赋,与执政旧日之议。
户部侍郎未几罢。
俄除敷文阁待制知建康府,请现钱五十万缗,增置会子务,以安人情
上以出内府白金十万两,付总领所以为称提
权拜吏部侍郎,假吏部尚书馆伴金国贺生辰使,加敷文阁直学士、知荆南
且命至襄阳城垒,与军帅边事条上甚悉
增置巡检官,以消沌中盗贼
移疾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
八年,知绍兴府
公初为府从事,且佐帅幕,已四十年,吏民犹识公,喜甚
公亦用知其私病,遂力请羡馀米四万斛、钱十六万缗,以宽民力
贫民之未葬者百九十殡,刻石为义藏,远近称焉。
以疾丐免,不许,徙知平江府
入见,上曰:「卿为佳部多矣,平江久弊,其为我整之」。
犹言会稽和卖之弊,上嘉纳,且命毋下拜
公惧而下拜,不敢辞行
至郡数日,疾果甚,进敷文阁学士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
八月丁丑十二日,公竟奄然逝矣。
当时士大夫闻其议,莫不咨嗟悼恨,谓公之用犹未究也。
盖公为人惇厚长者该洽旧典论事本末贯穿古今,务有用之学,不为虚文
仪矩丰伟,望之若不可亲,从之久亦不可得而疏也。
遇事敢为,苟利国家、便百姓勇决不顾外议
平生三为监司,五为郡,七领帅节,二广则皆任经略建康行宫留守鄂州亦特置管内安抚使处之,扬历几遍天下
罢免夺职奉祀数四,气不少衰。
所至孜孜尽其职业发奸擿伏,严而不苛,经理财赋,缓而不弛。
绍兴中,以才谞膺上任使用事者虽厚公而阴忌之,故周流远近几二十年,曾不得一阙廷
然公在二广,遇迁客流士,众方倚据,视为奇货而公独与周旋
病则馈之药,死则治其丧与护其家以归者甚众。
其在闽,有以口语大臣廷尉狱者,下郡索其家文书,公得辄焚之,人为公惧,公亦未尝恤也。
在庐,求包孝肃公孙于民间,请于朝,得齿一命
再为镇江,策敌志在和,以告庙堂俾决。
及敌使至江上,较宴设旧仪公方漕事,虽非其职,为之区处成礼
荐引多为当世显人闻人一善汲汲称之不容口
岁时为书问,亲旧必遍。
晚居秀州,稍治居第
宗族孝友,郊奏之恩,先以与孤弟侄而后其孙。
呜呼
以公之已为著见如此,则其未为而为士大夫嗟惜者可既耶!
累阶右通议大夫致仕,爵桐庐县开国伯食邑八百户,赠右宣奉大夫
李氏,封硕人右朝请大夫文渊女,先公二年卒。
公葬临安府临安县灵凤乡归长山之原,至是十一月丙申合祔焉。
三人:导,承直郎两浙西路提点刑狱司干办公事
燮,将仕郎蚤世
諠,承务郎
三人,长适苏琏,次适安丰军判官王明清,一尚幼。
孙男二:叔恭登仕郎
叔宽承务郎
女孙三。
文集奏议二十卷,藏于家。
公既葬,导等请叙次为铭。
某少闻公事,及客于丹阳,官于朝,漕于江东知公出处为详,故不复辞。
铭曰:
若古有言黄发是询。
更于万事,系老成人
猗欤方公,谏达疏通
恢乎有容退然在中
仕于四方使节州麾
有仁有威,有猷有为
众方疾驱,我安而徐。
众摈弗睨,我收而视。
其在蕃宣,几半天下。
政平而良,号公长者
其在朝廷翩然羽仪
才无不宣号公吏师
凡士之为,得一可喜
公实兼之,其誉则伟。
木之就绳,金之在甄。
既曲且直,能方而圆。
公踬屡伸,公藏屡试。
虽有知者莫得而器。
晚遇上圣,谓公其归。
一疾不瘳天子用嘻。
七十之龄,古亦云寿。
惟德不亡,益昌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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