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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置递铺事宜乾道四年正月二十四日 南宋 · 王炎
 出处:全宋文卷四六六九、《宋会要辑稿》方域一一之二○(第八册第七五一○页)
邮传乖违,无甚于近时
至若去年十一月二日郊祀肆赦行在襄阳府三千一百里,合行六日二时,稽十日方至
荆南二千六百四十里,合行五日三时,稽九日方至
类此不可悉陈。
窃虑循习,或误机要切害,有不可胜言者。
降旨再置摆铺,止于斥堠铺拣摘三名未免责滞。
欲乞令逐州每摆铺兵士添作五人
漕司在外访闻州县陈谒恩赏附达家书之类,悉入摆铺,期于远达未尝举罚者,致殊无忌惮。
今欲从本部下诸路将帅州军及进奏院,每月各保明即无附带闲缓文字家书之类,以凭稽考举按
仍诸路将帅监司守臣有所申发进奏院月具名数申白日后因事发觉,重加罪罚
斥堠马步期限非缓,止缘置立摆铺后,官司不留因依散失盗拆,无所不至诸处冒法,尽入摆铺,并有此患。
措置本部下诸路提举官递铺官,将斥堠铺兵期一月募填尽足,及都督州葺理铺舍以时廪给
有奉不虔,逐路提举马递按治施行
递铺日弊利害非小,提举马递官与州县往往避罚,上下容庇,致莫稽考
今欲本部临时选州县官或指差见得力使臣不测驱磨
边远处下帅司选官,候得其实,从本部具名取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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