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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奏谢廓然出身殿中侍御史词头 南宋 · 林光朝
 出处:全宋文卷四六五○、《艾轩先生文集》卷二、《历代名臣奏议》卷一四四、《莆阳文献》卷一三
臣昨蒙陛下记录孤远,召臣于岭外遭遇临雍夤缘从橐,臣之侥冒,亦已太过
当此晚节,非有好名干进之疑,事或可言,虽死何憾!
臣窃闻王安石欲以李定监察御史里行宋敏求知制诰不敢具草
今月二十六日送到录黄一道:「谢廓然可赐出身,除殿中侍御史」。
此在公论,有所未安。
职当书行,若畏祸忍耻不得已书之,他日陛下必然有所悔,则臣为欺君者。
臣之残年尚在人数中,岂应负此名?
此臣所以不避诛斥略陈大概
备数词掖,凡再行谢廓然词,未尝不备上意,以谢廓然能吏
陛下赐以太常之第,命以御史之官,是科目太汎,名器太轻,非所开张正途、诱来谠论也。
前日欲以李太正为六察官未几复寝,岂谓科目出于至公不以轻予人也。
谢廓然之所长者可以财赋,理狱讼至于耳目之司纪纲之地,则有所不可
六部寺监,所系者一职,惟御史府所系者国体
天下以为可畏者,谏官、御史也。
御史可畏,畏公议也。
安得范纯仁吕大防者,除书之下,公议自定
或人人皆可为御史,则公议不立
公议不立则天亦何所畏哉!
国体轻重于此不可不也。
中书号令自出令出惟行惟反,今此一件,臣若书行不知中书所当缴者为何事
天子择言之官,而臣以本职有所可否,则为犯雷霆之威,无复生全,臣已阖门待罪
所有录黄,臣未敢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