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四川差科科约之弊疏 南宋 · 虞允文
 出处:全宋文卷四五八九、《历代名臣奏议》卷二五八、《宋代蜀文辑存》卷五七
窃惟陛下好生盛德恤民疾苦,以幸海内
频年下诏大蠲赋之苛,恩施之隆,与天无极,而广询博访,尚勤不已之心。
凡食一命之禄者,其何以报称
州县之间,差科之数不实科约之外,辄复别取,为民隐害,终不可去者,民愚而无知,吏奸而无所不至,民岂能与吏敌也?
谓如一郡合起和买绢一万疋,郡管税钱一千贯,即是人户税钱一百文方合科一疋。
州县以八十文科一疋,则多取二千疋矣。
和买类推之,差科之数不实不胜其多也。
又如大礼助赏,合用转运司科约内系省钱计置,若州县本色钱妄用,以大礼助赏为名,别行科取,其为银绢之数不下数千万缗。
自助赏而类推之,科约之外,别取亦不胜其多矣。
吏以民之不知,故取之无艺,用之不恤
或以事土木不急之费,或以奉台府无名之取,或以应亲朋干索之求,甚者遂掠为己赀,无所顾惮
间有败露,为民所诉,则州县相通改换赤历方行收附,其狱或成,止从公坐,仇视其民而祸逾酷矣。
约束之诏甚明,而吏之所行敢与诏戾者,以书罪之法未立也。
臣尝观唐宪宗元和之初,立为条制,凡两税留钱外,加率一钱一物州县长吏并以枉法赃论。
令出,使御史访察其后又遣详覆使按治一十六郡,梓、遂郡守严砺等皆抵于谴,案籍具存也。
宪宗中兴威令复振者,实本诸此。
臣愚欲望陛下特出睿断,将州县赋外大科别科之钱从枉法定罪
明诏诸州长吏,限以一岁,许令改正别造科约,具逐县差科则例均给五等之家,及以蠲除之数申转运司
仍乞于诸路转运司选差清强通练者,专任施行稽考之责,讫事具数以闻,以俟陛下异时遣使详覆
庶几州县所畏戢,百年隐害一旦可去,仰副仁天子宵旰斯民之意。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
文中地点一览(电脑自动提取,难免有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