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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谤文 南宋 · 李石
 出处:全宋文卷四五六五、《方舟集》卷一八
名者谤之根,名立则谤立,根立则枝叶蕃矣。
且我者人之敌也,以我敌人,有胜不胜,而爱憎之心生,爱憎生则毁誉立。
夫以天下公议彼众我寡,宁有尽知之人?
一人知而誉之,以幸区区之名,名未必是,谤毁随之;
谤根一萌,知者且众,众则枝叶衮衮不胜
如是,则公议果何恃?
既曰公议容或可恃之理,然君子不以为可恃
然终以为恃者,向使果以名得谤公议果然无所恃,虽圣贤毕世以至千万世,且不获全人,况下流众恶之易集哉!
孔子武叔累然丧家狗耳,孟子沮于臧仓从者窃履耳。
圣贤行道得谤,果不能全名,君子于此不免,权其得名得谤荣辱轻重宁辞其名以执谗慝之口而免其谤,何也?
天下后世公议之果可恃也。
然可恃与不可恃尚何恤,唯力于行道,以待其天者定,自然不待辩而自白也
且谤之立也,君子乎,小人乎?
君子知必无谤,使出君子则君子小人,使出小人则似不必辩。
而天之爱道久矣道者天所靳,我先得之,文、武周公孔子又从而畀之。
我之所恃者,岂惟公议之果可恃,恃其道之自天。
天既爱吾道,与文、武周公孔子在天之灵,何忍郁郁行道君子久此污名之谤!
然谤在他人尚有可辩者。
曾参杀人,我则以孝
陈平盗嫂,我则非淫;
颜含被劾,我则以悌;
不疑窃金,我则非盗。
况乎所负如九鼎,如万钧自重自爱,肯俯首一介以名易谤哉!
可生可杀,可祸可福,吾道初损益,计是皆天也。
借曰少忍以待其天者定,君子曰诺,作《辩谤》。
方舟子向坐西曹,吏驰曰:「谤闻乎」?
曰:「闻」。
「辩乎」?
曰:「乌用辩?
疾乎如风过河,不见其迹;
迅乎如雷震山,不睹其形。
如尘如冥,如注如倾,阴用其晦,阳用其明,芒乎芴乎,夫又其谁与听」?
吏曰:「然则盍归乎」?
曰:「归哉」!
吏请买舟望潮门岸下。
舟具,乃卜日奉母,束书负琴,登舟驾帆,倚篙举酒,酹江神而祝之曰:「万里招客挈家宦寓。
无最可书,有大逋负
天子贷而不诛,赫震霆含怒
百丈以溯天,舟飘飘而逐去。
三峡参星,棹五湖烟雨
尚有神之来格,渺莫知其死所」。
祝未毕,舟师进曰:「舟楫有神,神各有司,濆怒渤涌羊角用触,澎湃突沸而狼牙吐威。
蜀鬼蜀巫,请易祝诵」。
方舟子叹曰:「吾知之矣,是谤鬼也,素名有闻。
吴鬼则子胥之忠魄,楚鬼则屈平之义魂。
负石之鬼,勃勃不遇
捉月之鬼,聒聒申冤
其他道路之鬼为疠,寒热之鬼为瘟,乘狐作媚,因豕见形,吾知其名。
琐琐屑屑,又乌足论?
吾将列谤鬼名仰干帝阍,帝既许我矣。
且我之伏膺文、武周公孔子六经之道,我之率履文、武周公孔子之文。
鬼不即去宁可复言
神乎,则周公之秩神有礼荜路蓝缕不在此秩也;
汝鬼乎,则我孔子之祭鬼有法鶢鶋海鸟不在此祭也。
可荐则荐,我则不行潦蘋芷之味;
可享则享,我则不苾芬馨香之达。
如是,鬼可以已乎
鬼之情状伏羲可以知,鬼之面目诗人可以察。
乘车为宠耶,则睽之弧可以射;
阴方为拒耶,则震之戈可以伐。
伯有之醉窟,鬼何足凭?
如实沈之食俎,鬼何必窃?
且鬼以谤人为职,则亦鬼之细细者耳。
凶如𣧑,武如虎,媚如魅,苦如蛊,吾皆知之。
吾将使十二恶神自甲已下,禀帝命以数汝执汝,斩汝斮汝,折干拉胁,抽肠磔膂,用鬼肉以备十二神之朝脯,顾不可耶!
于是鬼魅者戒徒出门,以返其尧所封之故乡魑魅魍魉四裔之地是也
背汗者喘,流眄者泪,婴婴者声,呀呀者气,愿益卮酒请命贳死从此逝矣」。
舟师语塞
方舟子酹地一笑遣之曰:「所不汝恕,有如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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