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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昌官吏军民手诏绍兴十年闰六月十五日丁亥 南宋 · 宋高宗
 出处:全宋文卷四五○九、《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三六
顺昌府官吏军民等:狂虏犯境王师㧖冲,惟尔吏民协济军事保捍城垒驱遏寇攘
眷乃忠勤,宜加抚惠。
本府见禁罪人,除犯劫杀故杀斗杀并为已杀人者,并十恶至死伪造符印放火官员入己赃将校军人公人枉法监主自盗赃,并依法,内枉法自盗罪至死情理轻者,奏取指挥斗杀至死情理轻者,减一等刺配千里牢城断讫录案闻奏
其馀死罪从流流罪已下并放
官员在城守禦者,并与转一资军人等第犒设一次
民间租税降赦已放三年外,更与放免二年
管下诸县乡村人户曾被贼马焚劫财产业者,并依灾伤赈济
给使曾经放散委有武艺才力使者依旧收补,支给请受
管内铺兵级更与犒设一次
逃亡军人指挥百日内,许于所在首身依旧收管
限满不首,复罪如初
本府县有民间利害守臣条具以闻。
诏书到日,明告吏民,各令知悉
按:《三朝盟会编》卷二○四。又见《宋会要辑稿》帝系九之二九(第一第二○七页)、食货五九之三○(第六第五八五三页)、食货六八之一二三(第七册第六三一五页)。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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