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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恤淮北归附人民绍兴五年七月十九日 南宋 · 宋高宗
 出处:全宋文卷四四九○
淮北归附人民所至州县,实计口数,每人支钱一贯,于提刑司应干钱为支给
所给耕种闲田开垦之初与免税五年外,仰所属州军申尚书省,如尚未就绪,即更与宽展年限
军人请给衣赐等,依时支给不得积压
举人官员免罪转官差遣,依已降指挥外,如有阙少路费,仰所属州县应副津遣前来
归付人仰州县严行约束,如敢搔扰许人户经本路宣抚安抚提刑司越诉赏钱一百贯;
犯人并依军法
当职官失觉察,取旨重行窜责
今来宽恤事件州县奉行违戾朝廷体访得实当职官重寘典宪事件即仰随宜措置先次施行讫,申尚书省务使归附之人早获安业,并令逐路宣抚司多出文榜晓谕(《宋会要辑稿》兵一五之五。第八册第七○一九页)
附:原作「付」,据文意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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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地点一览(电脑自动提取,难免有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