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罚朱胜非等诏 南宋 · 宋高宗
出处:全宋文卷四四五一
朱胜非、颜岐、张澄、路允迪当轴处中,荷国重任,而不能身卫社稷,式遏凶邪。方逆臣乱常之日,恣其凌肆,以紊机衡。危而不持,颠而不扶,孔子以为「焉用彼相」。昔冯道历仕数代,尝为宰辅,措身安宠,以免于时,坐视废君易主,如同行路,而欧阳修以为「有臣如此,愧断臂之妇人」。朕方力致中兴,总覈名实,虽藏垢纳污,务从宽贷,而国之纲纪,当辨忠邪。今二凶就诛,典刑斯正,胜非之徒,盍议其罪(《三朝北盟会编》卷一三○。又见《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二五,《中兴两朝圣政》卷五,《宋史全文续资治通鉴》卷一七。)?
七月八日甲申:原系于六月二十八日,据《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中兴两朝圣政》、《宋史·高宗纪》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