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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人试事乾道八年十一月 南宋 · 胡沂
 出处:全宋文卷四四二七、《宋会要辑稿》选举四之四二(第五册第四三一一页)
士人诉乞收试,并以本州得解旧籍家状参照年甲、举数,的无差误,方许保明申发本部参照
如有不同,更不受辞
他处请解,后归本贯须用当时得解的实年甲、举数。
发解年遇开榜,将得解人于解状姓名下开乡贯治经三代年甲、举数及终场人数同合试卷解发赴部,凭将卷首家状参照修籍科举年
远州军候发解□元,先将得解举人解状终场人数守倅点验保明,先附急置申部,候解发试卷参照收试。
免解进士诉乞赴省具有条限,如实有缘故,并具出限事因州县结罪保明,以凭勘实,即不得临试。
申发及止执公据国学士人本部自有贡籍,乞自今止凭贡籍年甲、举数。
国学进士赴解,令国子监以所供家状参照入学旧籍一同,方许放行